主要職能
氣象工作的宗旨是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氣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制度,按照省、地(市)氣象局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並予以實施。
2、做好當地工農業生產、防災減災和軍事、國防科學試驗所需的氣象服務,及時為社會提供公益性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
3、依法行使本市的氣象環境、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和經營性施放氫氣球等行政管理權,根據《氣象法》和《福建省氣象條例》依法行政。
4、根據當地經濟建設需要,組織氣候資源綜合調查及其開發利用,加強氣候監測、診斷、分析以及氣候變化的研究套用。
5、做好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災情的調查、核實等工作,並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氣象主管部門。
6、開展氣象科普宣傳工作,增強全民氣象意識,不斷提高氣象現代化建設水平,提高天氣監測和預報能力。
7、負責本局的幹部隊伍建設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8、承辦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預報服務中心:
近年來不斷加大氣象現代化建設力度,98年衛星雲圖接收系統建成投入使用,99年PCVAST單收站投入運行使用。為防災減災充當耳目作用。
辦公室:
負責本局政務、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檔案、文書、後勤等工作。
防雷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福建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南政[2001]綜222號《南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平防雷減災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邵建[2001]建字8號《關於轉發市建委市氣象局<關於我市建(構)築物防雷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邵公通[2002]18號《關於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防雷設施安全檢查的通知》、南公消[2003]003號《關於加強避雷裝置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依法對建(構)築物和易燃易爆、弱電設備、低壓配電設備等場所的防雷裝置進行設計、整改、施工等工作。已取得防雷設計及防雷施工的資質證書。現有工程技術人員9人,有計算機及用於開展防雷工程的各種設備。
地面測報股:
實行24小時全天候觀測發報,主要觀測雲、能見度、天氣現象、近地面層的溫度、氣壓、濕度、風、雨量、日照,以及不同深度的地溫等氣象要素。同時還承擔著編髮重要天氣報、危險報及酸雨觀測等任務。2000年作為全國第一批氣象點率先安裝了地面有線遙測站,經過兩年的試運行和對比觀測於2003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實現了用儀器自動採集氣象數據,標誌氣象現代化裝備上了一個新台階。有測報人員7人,均為中專及以上學歷。
高空測報股
:是福建省3個高空台站之一(其餘2個分別在福州、廈門),有高空觀測人員8人,均為中專及以上學歷。每天早晨7:15和晚上19:15分施放探空氣球,用L波段雷達跟蹤,觀測不同高度層次上的氣壓、溫度、濕度及高空風資料。所測的資料參加全球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