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管全市人民防空行政事務,同時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正科級。 二、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市人民防空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邵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0號)和中共邵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關於邵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邵委[2011]56號),設立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加掛“邵武市民防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管全市人民防空行政事務,同時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正科級。

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城市重要防護目標規劃和建設的指導、監督。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賦予的防災、減災工作任務。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市人民防空工作。
(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市城市防空襲預案及各項保障計畫並檢查落實,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練);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負責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系統建設和管理;負責人防通信、警報的戰備值勤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落實人民防空工作要求;指導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
(六)負責結合民用建築就地、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設計檔案防護設計審核及竣工驗收備案的核准;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提出編制全市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的建議。
(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十)組織開展民防工作,完善全市防空防災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平時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市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各部門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消防、統計、信訪、政務公開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編制全市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年度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建議;負責辦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
負責擬定人防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檔案管理和工程建設統計工作;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負責全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護設計審核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報廢申報工作;承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減免申報工作;負責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指導、監督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辦理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及平戰結合開發利用。
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和查處違反人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行為;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邵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名。其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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