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永紅

中國書畫藝術大學教授

邱永紅,本科學歷、字靜水,清河居士,自幼愛好書法,潛心於秦篆、漢隸,書法作品多次發表於報刊雜誌。90年曾就讀於江蘇省書法協會培訓班,得到著名書法家汪寅生趙小飛老師的精心指導。中國書法家協會江蘇省分會會員,中國書畫藝術大學教授、中國書畫家藝術委員會名譽教授、台灣國寶畫院教授、中國柳倩藝術研究學院教授兼碩士生導師、日本中國友好文化藝術院美術院助教授、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特聘書畫家、中國書畫家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國畫家協會理事、中國(建設部)文化藝術協會會員、中國(教育部)教育叢書編委會會員.屢獲國家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中國書法家協會中央國家機關分會等授予的一等獎、精品獎、優秀導師獎、中國書法教育成果銀獎、北京大學百年慶典導師林金獎等。連續多年獲“中國書畫百傑”、“當代中華詩神”等稱號。另獲“中國當代書畫藝術傑出成就獎”、“中國國畫傑出貢獻獎書畫類金獎”、“中國文藝金爵獎書畫最佳獎”、“中國當代文化名人”。作品被中央國家機關、國家文化部、中國收藏家協會等收藏。傳略編入《中國現代書法家人名辭典》、《中國當代藝術界名人錄》等。

東台市教學能手

法學博士

邱永紅,中共黨員,東台市教學能手,優秀班主任。曾獲東台市青年教師基本功競賽一等獎,優質課競賽一等獎,多篇論文獲省、市二三等獎。杏壇耕耘十多年,一直堅信:唯有熱愛,才會執著;唯有執著,才會成功。
邱永紅,法學博士、高級經濟師、律師;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現就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任法律部副總監;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廈門大學客座研究員、深圳市政府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併購重組小組成員、創業板工作小組成員、股權分置改革小組成員、衍生品工作小組成員等職務;籍貫為湖南省漣源市。1、具有較為紮實的公司法、證券法理論功底,對證券監管、公司改制上市、併購重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有較為深入和系統的研究,已在《中國法學》、《人民日報(理論版)》、《民商法論叢》、《國際經濟法學刊》、《證券市場導報》、《21st Century Law Review》、《月旦民商法雜誌》(台灣)等海內外權威和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120餘篇計180多萬字,其中有10多篇被《新華文摘》和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出版著作三部;主持或參與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等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十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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