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邯鄲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二)負責制定市科技研究計畫,負責統籌協調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負責編制和實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負責高新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工作,指導全市各類科技示範園區(基地)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山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負責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鑑定(評價)工作。
(十一)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科技合作交流,組織政府間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區(市)科技合作與交流。牽頭組織開展市校科技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轄區內地震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確定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地震災害預防工作。
(十五)負責指導相關部門、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組織開展轄區內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有關重要檔案起草、調研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反饋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安全保衛、機關後勤。
2 、政策法規體制改革處(民營科技企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各行業科技工作調研,組織擬定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科技法規和規章;制定科技體制改革總體規劃和方案。
3 、發展計畫處
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綜合平衡各類年度科技發展計畫和經費配置建議,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負責科技指標、科技統計和統計分析工作。
4 、科技成果處(技術市場管理處)
研究擬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規章,負責科技成果登記備案、評價、鑑定和科技保密工作,組織編制市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指導對重大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管理全市科技獎勵和技術市場工作。
5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火炬計畫辦公室)
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負責組織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及項目;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試點、示範工程,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
6 、農村科技處(星火計畫辦公室)
組織實施重大農業科技攻關,組織協調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對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進行指導實施,編制和實施全市“星火計畫”。
7 、國際科技合作處
管理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全市科技外事規劃,組織協調重大民間國際科技合作交流事項,負責全市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8、 社會發展科技處
協調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和社會發展、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協調全市新藥研究與開發。
9 、監察室
監督檢查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本部門黨風和廉政建設工作;指導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做好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10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11 、山區經濟技術開發辦公室
擬定全市山區經濟技術開發的政策、規劃,協調山區資源的管理、開發和利用,負責山區經濟技術開發經費的配置和管理,組織山區重大科技攻關和超前性研究與開發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12 、知識產權局
負責擬定全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組織制定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指導全市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組織開展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培訓,組織實施全市的專利行政執法檢查,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
13 、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情報研究所)
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及科技信息平台建設,開展技術服務、諮詢、推廣,科研項目檢索查新,外文翻譯,項目包裝,為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領導集體
安鳳玲: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 。
馬千領:副局長,分管農村處、社發處、山區開發辦。
岳光亮: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法規處、成果處、高新處。
杜富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
王偉江: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情報所(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招商部、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籌建辦。
朱春雷: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計財處、機關黨委、信息室,負責社發處節能減排工作。
高運方: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知識產權局、孵化器(南)、技術市場交易中心籌建辦。
王計先:副調研員,分管合作處、器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