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4日上午10:10分,峰峰礦區區委書記牛穎建,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霍耀彬共同將覆蓋在“峰峰礦區監察委員會”牌匾上的鮮艷紅綢揭開,標誌著峰峰礦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區長陳珍禮,區人大主任馬明亭,區政協主席段清峰,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黃長福一同參加揭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