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確認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遼府發〔2013〕12號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
確認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駐市各中省直單位:
為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工作效率,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確認。經認真研究和反覆論證,並經2013年7月26日市政府七屆五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市政府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323項,其中:原項目保留255項,承接放權的行政審批項目68項。減少審批項目354項,其中:取消36項,暫停執行88項,下放16項,合併98項,調整為其他行政行為116項。
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和管理方式轉變的調整工作,防止出現監管職能缺位或不到位現象。對繼續執行的行政審批項目,要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各部門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
附屬檔案:1. 確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2. 確認承接放權的行政審批項目
3. 確認取消的項目
4. 確認暫停執行的項目
5. 確認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
6. 確認合併的項目
7. 確認調整為其他行政行為的項目
遼源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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