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
5、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6、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企業管理處、財務審計處、人力資源處、資產經營處、包裝處等。
市級公司:
大連、盤錦、瀋陽、鞍山、營口、錦州、葫蘆島、撫順、本溪、遼陽、丹東、阜新、鐵嶺、朝陽鹽業公司(歸口各級經委管理)。
領導介紹
公司經理,法人代表,李沛遠,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處、資產經營處;
公司副經理,黨支部書記,馬建國,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和黨務工作,分管人力資源處、企業管理處(包裝處)。
單位附註
遼寧省鹽務管理局是省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為省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