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簽訂遺贈協定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贈協定的標的物必須是遺贈人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遺贈人不能把不屬於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2)遺贈人有負責遺贈財產完好的義務。要明確終止、變更協定的條件。
(3)契約中要寫清楚遺贈人有權處理財產的證明檔案,確保遺贈行為的合法有效。
格式
遺贈協定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定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
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
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
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
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
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
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定。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定。
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定。
六、本協定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定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遺贈協定書寫說明
簽訂遺贈協定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贈協定的標的物必須是遺贈人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遺贈人不能把不屬於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2)遺贈人有負責遺贈財產完好的義務。要明確終止、變更協定的條件。
(3)契約中要寫清楚遺贈人有權處理財產的證明檔案,確保遺贈行為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