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縣工業經濟局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 四、提出工業、信息化、能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中央、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政府信息化項目申報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初審工作並組織上報,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六、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船舶和汽車製造業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負責白酒產業行業管理工作並指導白酒產業發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及專賣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承擔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能源建設和管理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相關產業政策,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訂有關改革方案。
二、推進工業、信息化、能源行業標準化建設,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
四、提出工業、信息化、能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中央、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政府信息化項目申報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初審工作並組織上報,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五、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航空航天、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標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國家、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與工業、信息化、能源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協助企業向上申報財政技術創新資金並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管;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協軟體業、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
六、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船舶和汽車製造業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負責白酒產業行業管理工作並指導白酒產業發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及專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工業化、能源建設和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調研,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信息、群團、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幹部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檔案、督查、信訪、宣傳、保密、財務等工作;承擔機關黨的建設、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服務和目標管理等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並發布經濟運行信息;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下級有關信息報送工作;參與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
產業發展規劃科
產業發展規劃科(縣人民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
貫徹執行與工業、信息化和能源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產業政策;綜合擬訂全縣最佳化產業結構的政策性意見和建議;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組織編制全縣工業經濟發展、能源建設和產業發展重大規劃;推進工業、信息化、能源行業標準化建設;推動新興產業發展;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參與產業損害調查;提出工業、信息化、能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中央、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全縣工業和能源、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技改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和能源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初審和上報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市、縣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承擔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指導督促地表企業貫徹實施財會、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會、統計制度;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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