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指導、檢查全縣政府系統人事工作;擬定全縣機構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改革;參與研究和管理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參與研究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二) 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計畫。
(三)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
(四) 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管理的改革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改革,辦理縣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五) 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
(六) 依法承辦提請縣政協民主協商、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七) 擬定人才流動政策規定,培育、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
(八)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
(九) 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十) 擬定全縣軍隊專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隊軍官自主擇業後回原籍的管理工作。
內部機構
職稱專家股
負責起草關於職稱評定、聘用的檔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相關報告;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幹部技術職稱評定、聘用工作。
辦公室
負責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重要檔案等,負責信息宣傳、信息公開管理、黨政網信息報送及傳送、保密檔案管理及局其他工作。
工資福利退管股
負責起草關於工資福利退管工作的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規章制度及相關檔案;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
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起草全縣公務員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規章制度及公務員考試、考核和日常事務管理工作等。
流動調配股
負責起草關於人才流動、調配及規劃、人才開發的檔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相關報告;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的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