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專項整治為突破口,依法加強監管,打擊違法行為,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和客運市場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和客運市場秩序,促進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樊建明(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孝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
冉意召(縣交通局局長)
成 員:李黔陽(縣公安局局長)
鄭國平(縣監察局局長)
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周學智(縣安監局局長)
向余合(縣城管局局長)
胡國民(縣農機局局長)
鄧俊峰(縣民政局局長)
萬 軍(縣信訪局局長)
文 強(縣司法局局長)
鄭明奎(縣物價局局長)
王前勇(縣經貿局局長)
肖正友(縣教育局局長)
梁衛東(縣殘聯理事長)
楊建康(縣工商局局長)
陳永才(縣維穩辦主任)
史崇高(縣外宣中心主任)
余家學(縣文廣局局長)
鄭艷容(縣監察局副局長)
胡呂燕(縣交通局副局長)
張朝陽(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張艷瓊(縣監察局辦公室主任)
王 平(縣運管所所長)
蔣先國(縣客管局局長)
張曉剛(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開祥(上壩鄉人民政府鄉長)
韓 譽(三江鎮人民政府鎮長)
楊代勇(隆興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經緯(舊城鎮人民政府鎮長)
冉小勇(棕坪鄉人民政府鄉長)
馮 毅(忠信鎮人民政府鎮長)
鄒俊華(桃源鄉人民政府鄉長)
周永強(洛龍鎮人民政府鎮長)
駱科生(陽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鄒賢木(河口鄉人民政府鄉長)
王克領(三橋鎮人民政府鎮長)
鄧國書(大磏鎮人民政府鎮長)
謝忠仁(平模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察組,其中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由胡呂燕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全縣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協調;督察組設在縣監察局,由鄭艷容同志兼任督察組組長,張艷瓊同志兼任督察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監督檢查。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內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內容
1.嚴厲打擊壟斷客運班線、超區域營運破壞客運組織正常生產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2.嚴厲查處利用汽車、拖拉機、機車等交通工具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行為,依法取締各類違法客運車輛經營場所;
3.嚴厲查處私設站(點)及不按核定站場進站的經營行為;
4.嚴厲查處哄抬運價、坑害民眾的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法經營行為;
6.嚴厲查處車輛亂停亂放、無證駕駛、酒後駕車、超限超載、阻礙執法等違法行為。
四、工作職責
1.縣政府法制辦:做好執法依據和執法主體的審定工作。
2.縣交通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客運經營秩序;負責對違法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停業培訓和考核工作,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3.縣公安局:偵破和查處專項整治行動中的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重點車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暴力抗法行為,特別是帶有黑惡性質的組織者,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縣監察局: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依法、文明、公正執法和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6.縣安監局: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中安全監管的指導、協調和督促工作。
7.縣城管局: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公共汽車超區域經營等。
8.縣農機局:加強農業機械法律法規宣傳及安全教育,嚴厲查處拖拉機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行為。
9.縣民政局:認真開展整治過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會救濟工作,同時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民生政策,確保社會穩定。
10.縣信訪局:做好上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制定違法上訪處置預案。
11.縣司法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常識,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法律服務。
12.縣物價局:嚴厲查處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運價壟斷、運價欺詐、哄抬運價、低價攬客等違法行為。
13.縣經貿局:加強對舊機動車及報廢汽車回收的監管。
14.縣教育局:加強學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加大學校安全設施投入,嚴防校園安全事故發生。
15.縣殘聯:負責做好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殘疾人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其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就業方式。
16.縣工商局:認真履行市場管理職責,依法嚴厲查處和取締各類無照經營行為,嚴禁報廢車輛從事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17.縣維穩辦: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工作中的社會穩定工作。
18.縣新聞媒體:積極配合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新聞報導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19.縣交警大隊: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駕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無準駕資格駕駛計程車和公共汽車的違法行為;完善縣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標牌等基礎設施。
20.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在本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五、工作步驟
1.組織動員階段(2010年1月10—1月15日)
(1)開展摸底排查,確定整治重點。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責職分工,對車站、學校、鄉(鎮)政府所在地段等區域非法經營車輛活動密集場所進行排查,確定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並結合實際擬定工作計畫,為全面實施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準備。
(2)深入宣傳發動,確保有序推進。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台、網路等宣傳媒體,採取張貼標語、發布公告、散發傳單等形式廣泛宣傳,讓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了解交通運輸秩序混亂和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危害性,積極爭取民眾的理解和支持,使其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和抵制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行為。
2.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1月16日—3月15日)
由縣交通局統籌,從相關部門抽派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的執法人員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小組,採取集中辦公方式,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1)縣城區交通運輸秩序整治。由縣公安局牽頭,縣運管所、客管局、交警大隊分別派員組成工作組。主要查處利用汽車、機車非法從事道路客運的違法行為;查處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及車輛亂停亂放的違法行為;查處公共汽車超區域經營、無準駕證件駕駛公共運輸工具的違法行為。
(2)鄉(鎮)道路客運秩序整治。由縣交通局牽頭,縣公安局、農機局、交警大隊、運管所分別派員組成工作組。主要查處非法經營旅客運輸以及經營者壟斷客運線路、破壞客運經營秩序、哄抬票價的行為;查處客運車輛超員超載、計程車返程載客及農用車載客的違法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10年3月17日—4月10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並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於2010年3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書面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富裕文明和諧新道真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2.嚴肅工作紀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行政,嚴肅紀律,對違法違章的處罰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處罰有據、程式合法;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徇私枉法的執法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
3.注重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新聞單位要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全面宣傳報導專項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積極引導廣大民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行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制定和完善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管理相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全縣道路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