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的目的和要求:
1、清理整頓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目的,是為了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安全。
2、加強對我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是為了幫助服務於農民,豐富人民民眾文化生活,促進農村兩個文明建設。
3、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進行依法管理,對全縣已安裝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進行清理登記,符合安裝條件的,補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對違規安裝接收境外電視廣播節目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予以堅決取締。
4、對未經廣播電視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銷售、安裝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一律取締。對符合條件銷售,安裝地面衛星電視廣播接收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到廣播電視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辦理營業執照進行經營。
5、清理過程中涉及到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有關主管部門需專題向縣人民政府報批。
二、清理的方法和步驟
1、全面清理衛星地面電視廣播接收設施工作,由縣文體廣播電視部門匯同公安、國家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在縣清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以鄉鎮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安裝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進行清理登記。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匯同文體廣電、公安(含國安)等部門對全縣違規銷售、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進行全面清理。
3、公安(含國安)部門負責查處抗拒、阻礙管理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負責檢查審核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技術性能、接收方位、採取必要的技術防範措施。
4、全面清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①5月1日至5月2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發布通告、書寫大幅標語廣泛宣傳黨和政府關於衛星電視廣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加強衛星電視廣播管理對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使廣大民眾懂政策,服從管理。
②5月20日至6月10日為清理登記階段。各鄉鎮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本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安裝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進行逐一登記,填寫好登記表格並上報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③6月10日至6月30日為辦證階段。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國務院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補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三、處理辦法
1、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違者按國務院129號令之規定,沒收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處相當於銷售額二倍以下的罰款。
2、任何單位和個人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必須到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3、凡是縣、鄉鎮、辦事處、村級有線電視覆蓋區內的單位、個人一律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嚴禁住宅小區在有線電視系統擅自轉播、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信號。違者除沒收全部設施外,按國務院129號令之規定,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4、對已安裝而隱蔽較好,有意隱瞞不申報登記的衛星電視廣播接收設施,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取締,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這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清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齊抓共管,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全面清理工作。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