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發〔2006〕4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遵府辦發〔2007〕89號)要求,現將我縣開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全縣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縣情調查,是全面掌握我縣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企事業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資料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全縣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於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於提高環境監管的執法水平,保障環境安全;有利於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縣的統一部署,堅持“全縣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原則,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普查任務。
二、普查的對象、內容和時間安排
1.普查對象。根據國家規定,凡在我縣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單位均屬普查對象。
2.普查內容。工業污染源(《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中的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以規模化養殖場和農業面源為主的農業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城鎮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醫療廢物等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
3.時間安排。普查標準時間為2007年12月31日。2007年底前,做好普查前期準備工作,重點抓好普查方案編制,成立工作機構,預算普查經費,開展普查監測以及培訓和宣傳等工作;從2008年初開始,建設普查資料庫,9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並上報普查數據。
三、認真做好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工作
凡在我縣境內污染源普查範圍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機密保密。
四、搞好普查宣傳動員工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開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使全社會了解、支持、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使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依法、如實申報有關情況和填報普查數據,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以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的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建立檔案以及普查的質量控制、審核匯總和撰寫報告等工作。
附:道真自治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道真自治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李開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周武德(縣環保局局長)
李洪生(縣統計局局長)
成員: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江叢林(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楊健康(縣經貿局局長)
程聯書(縣農業局局長)
雷俊文(縣建設局局長)
余家學(縣文廣局局長)
鄒現立(縣畜牧局局長)
田應偉(縣工商局局長)
梁衛東(縣城管局局長)
韓文玉(縣精神文明辦主任)
王建雄(縣人武部副部長)
荀利國(縣環保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環保局,荀利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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