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領導及工作分工
鄭世球局長:負責黨政全面工作,重點主管人事和經濟。賴煥雄副局長:主管縣城環境衛生管理所、機關黨務、人秘股;分管掛鈎扶貧、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和工、青、婦等工作。
徐建生副局長:主管園林管理所、河道環境衛生管理所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等工作。
二、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建設部《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擬訂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二)根據連平縣城總體規劃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縣城區市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公共停車場(站)等建設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區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環境衛生設施工程以及公共停車場(站)的建設,審查建設工程的預結算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公共停車場(站)等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指導和協調縣城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搞好生活小區和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市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區道路、樹木砍伐或遷移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使用工作。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職能
(一)人秘股組織協調本局的政務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本局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信訪、財會、勞資、計畫生育、工青婦、紀檢、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機關後勤等工作;指導、檢查、監督下屬單位的財會業務和資金動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
負責市政公用事業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落實和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年度計畫的編制和業務統計;負責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環衛設施工程和公共停車場(站)建設工程的組織、管理,並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行檢查、督促、指導;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報建、竣工驗收及預結算的編制和審核;負責城區臨時占用或挖掘區道路的審批工作。
(三)環境衛生管理所
貫徹執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負責縣城區街道及公共場所垃圾的清掃、保潔、清運和灑水;清疏街道下水道、沉沙井以及公共廁所的清掃、保潔和管理;負責垃圾填埋場和垃圾中轉站的管理;實施上門收集垃圾和收取衛生費工作。
(四)園林綠化管理所
負責縣城區綠化美化總體規劃的編制和設計以及年度計畫的制訂,並組織實施;抓好城區綠化美化管理和街道苗木的補植和品種安排;負責對街道、公園、綠地的樹木、花草管理,根據其生長規律,抓好施肥、除蟲、修剪工作;抓好苗圃基地的建設,為保障縣城街道綠化苗木自供自給和為單位、鄉鎮的綠化建設提供有償服務;為單位、鄉鎮綠化美化給予必要的協助和技術指導,貫徹執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負責對縣城區所種植的樹木、花草的管護和街道門前綠化“三包”責任制的落實。
(五)河道環境衛生管理所
負責縣城河道兩邊、水面的垃圾清運和保潔工作;管理好縣城河道三座水閘,做好及時關放,確保河道泄洪防洪;負責河道燈光噴泉等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完成縣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