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地方稅務局

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制定完善辦稅員管理的管理辦法。 1、稽查局: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指導系統的稅務稽查業務。 負責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的地方稅收和費金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連城縣地方稅務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5個徵收分局(城區分局、廟前分局、朋口分局、姑田分局、北團分局)、1個稽查局、1稅務所(文亨所)。現有在職工作人員97人,其中正式幹部職工79人,臨時人員18人;正式幹部職工中,平均年齡為40.13歲,大專以上學歷68人,占總人數的86.08%,女幹部職工11人,占總人數的13.92%;副科級幹部及以上13人、正股級幹部20人、副股級幹部7人;縣局黨總支部下屬8個支部,共有黨員55人,占總人數的69.62%。是一支高素質、充滿活力、積極向上的幹部隊伍,負責全縣17個鄉(鎮)地方稅收管征。
我局先後榮獲縣人大常委會授予的“人民滿意地方稅務局”、省人事廳、省地稅局授予的“2005年—2007年度先進集體”以及福建省委授予的“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第八、九、十屆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局長蘇榮耀同志還先後榮獲“龍巖市熱心支持工會工作的好領導”、龍巖市人大常委會授予“2007--2008年度優秀市人大代表”等榮譽稱號。此外我局目前有市人大代表一名,縣人大代表兩名,縣政協委員一名。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研究擬定有關地方稅收具體實施細則、辦法。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促進本縣社會主義縣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的發展。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實施本省地方稅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政策性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等具體事項。編報本縣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地方稅收收入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行政執法,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複議。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預算內外資金的垂直領導和統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考察與培養。負責本縣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與實施。負責本縣地稅系統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監督檢查地稅系統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調查了解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稅源。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完成全局工作總結、計畫以及其它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行政性檔案;負責全縣地稅工作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負責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記錄,編寫會議紀要;負責收集、編報、印發稅收信息以及對各單位信息工作的考評,開展稅收宣傳及調研等工作;負責公文收發、列印和檔案傳閱、清退、保管,管好機關印章,做好檔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含駕駛員管理)、機關食堂管理,負責機關後勤行政事務,抓好安全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協調各科室工作和督辦督查反饋工作;完成局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2、監察室、效能辦:監督檢查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遵守黨規國法政紀和執行財政、稅收政策、制度、規定的情況,審理違法違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受理對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開展對地稅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反腐敗鬥爭和廉政勤政建設;建立廉政監督網路,組織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積極開展黨風效能建設;接受並執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本局領導交辦的有關監察工作任務。
3、人事教育科:負責全縣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各級領導班子考核任免、後備幹部以及幹部職工(臨時人員)、人員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和管理;負責全縣地稅地稅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出國(境)的審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全縣地稅系統人事檔案;制定全縣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計畫財務科:負責制定全縣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稅務經費、內部審計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整理審核歸檔稅收會計、統計、稅務經費資料;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收入計畫,檢查、督促、分析收入計畫執行情況,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情況;貫徹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準確及時編制報送各類稅收會統報表。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經費的預、決算編制;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基建計畫報審,工程質量檢查監督;負責稅收票證領發、管理和全縣地稅系統的服裝管理;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征管法規科: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負責協調解決征管工作中的爭議問題;調查研究稅收征管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革、完善、制定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征管資料管理等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納稅申報等各項制度辦法,負責組織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徵收單位的日常稅收檢查工作,配合法務部門查處暴力抗稅案件。負責地稅發票管理工作,包括發票印製、領、用、存管理及發票檢查。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制定完善辦稅員管理的管理辦法。
負責縣局與有關單位聯合下發的對納稅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情檔案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稅收聽證、複議、應訴賠償工作,制定行政處罰工作制度;負責擬定和解釋稅務行政執法責任、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重大案件審理等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負責指導地稅系統的政策法規工作及稅收法制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縣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的稅收政策、法規和地方稅制度改革方案調查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6、信息技術科:負責全局計算機套用和維護工作;指導全局計算機的套用,指導稅收征管軟體的套用;負責全局地稅幹部的計算機培訓工作;做好全局計算機病毒的預防和清除工作;指導各科室和基層單位做好其它套用軟體的套用;制定全局計算機套用的計畫和設備的購置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7、稅政管理科: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費的單項征管和政策管理。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組織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對有關稅收政策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配合企業主管部門,加強行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指導(國際)涉外稅收征管和政策管理的綜合性工作。負責涉外稅收優惠的審核和涉外稅收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
8、規費徵收管理科:負責除隨流轉稅徵收的費種之外的其他費、金(不含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政策管理。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9、機關黨辦:負責制訂縣局機關黨的建設的規劃,領導縣局機關黨的工作。指導縣局機關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指導縣局機關黨組織做好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縣局機關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和黨內法規教育工作。指導縣局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機構

1、稽查局: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指導系統的稅務稽查業務。負責制定全縣地方稅務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考核計畫執行情況。有計畫、有重點地組織開展專項稽查,查處偷稅、逃稅、抗稅大案要案;組織、指導稅偵工作,查處各類稅收違法案件。負責連城縣地方稅收涉稅案件舉報中心的工作,直接受理查處舉報涉稅案件。研究制定稅務稽查工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稽查人員的業務培訓,聘任並管理連城縣地方稅務局兼職稽查員。制發和管理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稅務檢查證件。完成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城區分局:依照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嚴格依法徵稅。負責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的地方稅收和費金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所管轄企業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調查納稅戶的經營與納稅情況,幫助和指導納稅戶和代扣代繳戶規範財務管理,辦理好申報納稅和代扣代繳業務。負責分局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本分局人員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情況。負責分局的稅收計畫、稅收會計核算和經費管理以及統計報表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完成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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