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通泉鄉1923年12月,設定明水設治局後,隸屬北鄉管轄。1929年改為通泉鎮。東北淪陷後,初為第八保,1938年設通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2月,為明水縣第五區,1949年改為通泉區,1951年為第五區。1956年3月,並村劃鄉,設定通泉鄉。1958年9月,由兩個鄉、14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併成立通泉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改為通泉鄉。
綜合信息
通泉鄉轄境地處丘陵地帶,西部為平原,適宜發展農業。全鄉總面積148.5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4.6萬畝,主要種植玉米、小麥、高粱、大豆、甜菜、亞麻、葵花籽等。鄉辦工業有綜合加工廠、亞麻原料廠和制磚廠等。境內有縣第一良種場。全鄉共轄永發、紅星、富民、豐產、紅日、富強、五星、畜牧場、豐收、紅光、紅旗、宏偉等12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16萬人,其中滿族人口約占4.3%。鄉政府駐地紅光村五排頭屯。2000年後,明水縣實行合鄉並村,通泉鄉由於其地理位置和人口數量未被納入合併鄉鎮之列,而其所轄的12個村(場)則被合併為7村1場,分別為:紅光村、紅星村、宏偉村(原富民村併入)、豐收村(原豐產村併入)、富強村、五星村、永發村(原紅日村併入)、畜牧場(原紅旗村與原畜牧場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