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新時期黨建工作理論研究,探索社區、非公企業、“兩新”組織等新興領域黨建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貫徹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加強黨組織建設的意見、指示、決定;指導基層黨組織抓好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
(二)貫徹“黨管幹部”原則,負責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工資審核、幹部待遇等相關手續;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確定全縣幹部隊伍建設基本思路及目標;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加大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力度;負責縣直部門非領導職務幹部的核定及配備工作,管理縣直部門黨辦主任、人事科長。
(四)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抓好實施和落實。
(五)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搞好縣委管理幹部及後備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制定相關意見和政策,加強指導,強化服務,做好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使用等項工作。
(七)負責黨員的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八)負責縣黨代會的具體組織和人大、政協兩會有關工作的協調,負責出席上級黨代會人選的醞釀、協商、考核工作。
(九)指導全縣幹部檔案管理,具體管理鄉(局)級領導幹部、非領導職務幹部及民眾、檢法兩院幹部檔案;收集幹部信息。
(十)負責黨史研究工作,蒐集黨史資料,編撰黨史專題,建立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發揮“以史育人”作用。
(十一)按市委規定,管理縣委老幹部局,代管幹部檔案管理中心、黨史研究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部內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部內各科室及橫向、縱向各部門、各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部內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對外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省、市委組織部及縣委、部內有關黨的建設、組織工作重要檔案精神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撰寫工作總結、擬定工作思路、上報綜合情況等文字綜合工作;負責部內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印信管理、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抓好部機關的自身建設;負責部機關日常管理、職工生活、衛生安全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部機關財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幹部科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鄉(局)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指導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工作;負責考察鄉(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及縣直部門非領導職務幹部,並對鄉(局)及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交流、退(離)休提出建議;負責考察並提出對後備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的培養和使用意見;負責協調上級幹部協管部門在任免幹部過程中的相關工作;負責增補人大代表審查工作和有關幹部備案工作;負責黨群各部門、人大、政協、檢法兩院一般幹部調配、交流及營職軍轉幹部接收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各部門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核鄉(局)領導幹部、非領導職務人員工資,為縣級領導幹部辦理工資審核事宜;加強鄉(局)級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三)幹部教育科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組織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幹部教育政策、年度工作計畫及中長期規劃,並對全縣幹部教育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檢查指導;組織、協調鄉(局)級領導幹部、鄉(局)級後備幹部搞好各種方式的教育培訓;負責鄉(局)級領導幹部理論學習的考察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縣公開選拔鄉(局)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工作;搞好乾部教育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保證教育質量。
(四)組織科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全縣基層黨組織建設規劃;調研、指導基層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各種黨內活動;負責全縣基層黨組織的設定、調整和隸屬關係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縣黨代會代表、出席上級黨代會人選的醞釀、協商、考核、選舉等具體工作;組織培訓村級幹部及村級後備幹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發現、培養、總結、推廣基層組織建設先進典型,不斷提高農村、社區、非公企業、機關黨建工作水平;組織協調部內各科室和各基層單位搞好調研信息工作。
(五)幹部監督室主要職責
對鄉(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提出有效監督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組織安排鄉(局)及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辦理縣委、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負責《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幹部法規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並對組織人事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案件,提出防止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鄉(局)級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受理幹部民眾的來信來訪。
(六)人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制定全縣人才工作意見、政策和規劃,協調各鄉鎮、各部門貫徹縣委關於人才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開展人才工作(含知識分子工作)及相關活動,督促檢查人才工作規劃及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了解掌握全縣人才工作及人才隊伍建設狀況,組織協調人才工作調研及重大課題的理論研究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人才重點項目建設,組織或參與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交流、使用、考核等項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建立並開發利用人才信息庫,搞好人才工作政策諮詢、溝通協調等服務事宜;組織指導相關部門總結宣傳人才工作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
(七)縣委組織員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黨員發展計畫,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原則,組織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黨員發展工作;抓好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搞好培訓,保證數量和質量;制定黨員管理教育規劃,明確內容,健全制度,強化措施,保持先進性;負責黨員統計和黨費收繳、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黨刊的征訂和發行工作。
(八)幹部檔案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管理全縣鄉(局)級領導幹部和一般幹部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及時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等事項;全力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管護等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幹部人事檔案的信息庫,大力推廣、套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管理方法和技術,逐步實現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現代化;積極為縣委和幹部管理部門提供幹部情況,充分發揮幹部人事檔案的服務功能。
(九)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指導轄區黨員幹部遠程教育教學的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製作遠程教育課件,為遠程教育提供教學資源;負責黨員幹部遠程教育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遠程教育骨幹隊伍培訓等。
(十)黨史研究室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全縣黨史工作計畫並提出建議和要求,督促檢查各鄉鎮、各部、委、室、局的黨史工作;結合黨史資料對黨員幹部、廣大青年進行革命傳統教育;撰寫黨史專題。根據省、市黨史部門的部署,蒐集撰寫民主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文化大革命”時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黨史專題;編纂、出版中共通化縣組織史資料;撰寫中共通化縣委活動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