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集約化

農業集約化是指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投入較多的勞動、資金和技術,以期取得較多的單位面積產量,又能減少每單位產品勞動耗費的一種農業經營方式。

農業集約化

正文

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投入較多的勞動、資金和技術,以期取得較多的單位面積產量,又能減少每單位產品勞動耗費的一種農業經營方式。它以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為前提。而農業的粗放經營則與此相反,是在較低的技術水平下,以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較少的投入為特徵,主要靠擴大種植面積來增加產量。在農業中實行集約經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初是由土地面積的有限性以及土壤肥力可以依靠科學技術而不斷提高的特性所決定的。集約經營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產率,增加農業經營的經濟效益,而同時避免由於不斷擴大耕地面積而帶來的生態問題和社會經濟問題。
類型和評價指標 有以遞增活勞動為主的勞動集約、以遞增物化勞動為主的資金集約和以密集地採用先進技術為主的技術集約3種類型。在工業不很發達的國家,由於工業無法向農業提供大量的物質技術裝備,農業勞動力尚不能大量向城市工業轉移,資金不足而農業勞動力十分充裕,一般以勞動集約為主。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和農業技術裝備水平的提高,在單位面積土地上投入的生產資料日益增多,而投入活勞動量則相對地以至絕對地下降,集約經營類型就從勞動集約轉向資金集約。20世紀70年代以後,越來越多的新技術如微處理機、原子能和生物工程等套用於農業生產,知識、技術和信息越來越成為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因素,因而又促使資金集約向技術集約轉化。
反映農業集約化程度或水平的指標有單項指標和綜合指標兩種。前者指單位面積耕地所占用的農具和機器的價值、電費、種子費、農藥費,以及人工費等單項費用。後者則包括單位面積耕地攤得的占用資金額、固定資產額、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的綜合費用等。但農業集約化程度的提高要能取得相應的經濟效益才有意義,並非投入的資金、勞動或技術越多越好。反映經濟效益的指標有:單位面積耕地上所獲得的產量、產值、淨產值和純收入,以及單位投資所獲得的產量、產值、淨產值和純收入等。
實行農業集約經營的條件 農業經營經歷了由粗放到集約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的必然性,首先是由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產生。在傳統技術條件下,雖然也有勞動集約的經營方式,但生產力的提高十分有限。許多地方不得不依靠擴大耕地面積,實行粗放經營來增加產量。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工業的發展,才使農業有可能獲得越來越多的化肥、農藥、農業機具和其他技術條件,從而為提高集約化水平提供了可能。其次,是由於宜墾荒地資源的減少。墾荒的投資效益降低,迫使人們轉向集約經營。另外,實行集約經營還同社會經濟制度的發展有密切聯繫。在資本主義社會,農業資本家可以通過集約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率而降低農產品的個別價值,使更多的超過平均利潤的額外利潤轉化為級差地租,從而同地主分享更多的剩餘價值。近半個世紀來,經濟已開發國家的農業集約化已達到相當高的程度。水平提高較快,以聯邦德國為例,1950年每個農業勞動力擁有的固定資產為8783馬克,至1988年提高到249355馬克,已大大高於製造業。但資本主義農業的集約化由於受土地私有制的障礙,只能在符合資本家追求利潤的框框內進行。社會主義社會由於消滅了剝削制度,通過農業集約經營而增加的級差收入可以使社會和農業生產者都獲得利益,從而為促進農業的集約化創造更有利的社會經濟條件。
中國農業經營的集約化 中國農業有精耕細作、集約經營的優良傳統。近代由於人多地少,人均擁有耕地面積下降,農業實行集約經營尤有特殊重要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農業集約經濟水平有了提高,但每畝耕地占有的固定資產水平仍低,不少生產單位基本上屬於勞動集約類型;在約占國土面積2/3的山區,農業耕作還較粗放。隨著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農業中資金集約和技術集約的水平正在不斷提高。但在中國特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適當提高複種指數、實行精耕細作等傳統集約經營方式仍有重要意義。這些措施正與現代技術相結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集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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