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農業產業政策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組織開展農業產業安全和發展問題研究,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工作;提出促進農民增收、勞動力轉移、農村金融、農業保險、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等的政策建議。
(三)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承擔農業部軟科學研究及其成果轉化的管理工作。
(四)指導農業法制建設,擬訂農業立法規劃,組織起草農業農村經濟法律法規草案及部門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中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意見。
(五)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擬訂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行政執法聽證和行政許可聽證,承擔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
(六)組織編寫、審核《中國農業發展報告》。
(七)指導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八)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處
(二)產業政策處
(三)體制改革處
(四)調研管理處
(五)立法協調處
(六)執法監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