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奸論
原文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月暈而風,礎潤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勢之相因,其疏闊而難知,變化而不可測者,孰與天地陰陽之事。而賢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惡亂其中,而利害奪其外也。
昔者山巨源見王衍曰:“誤天下蒼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陽見盧杞曰:“此人得志,吾子孫無遺類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見者。以吾觀之,王衍之為人,容貌言語,固有以欺世而盜名者。然不忮不求,與物浮沉,使晉無惠帝,僅得中主,雖衍百千,何從而亂天下乎?盧杞之奸,固足以敗國;然而不學無文,容貌不足以動人,言語不足以眩世,非德宗之鄙暗,亦何從而用之?由是言之,二公之料二子,亦容有未必然也。
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復出;而陰賊險狠,與人異趣,是王衍盧杞合而為一人也,其禍豈可勝言哉!
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豎刁易牙開方是也。以蓋世之名,而濟其未形之患,雖有願治之主,好賢之相,猶將舉而用之,則其為天下患,必然而無疑者,非特二子之比也。
孫子曰:“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使斯人而不用也,則吾言為過,而斯人有不遇之嘆,孰知禍之至於此哉!不然,天下將被其禍,而吾獲知言之名,悲夫!
譯文
情有它必定要達到的地步,道理有它本該如此的規律。只有天下那些心境靜穆的人,才能夠從微小的跡象中預知日後顯著的結果。月亮四周出現光環,預示天要颳風;柱石回潮濕潤,表示天要下雨;這是人人都知道的。至於世間人事的變化,情理形勢的因果關係,它的抽象渺茫而難以理解,千變萬化而不可預測,又怎么能與天地陰陽的變化相比呢?而即使賢能的人對此也有不知道的,這是什麼原因呢?就因為愛好和憎惡擾亂了他心中的主見,而利害得失又左右著他的行動啊。
從前山濤見到王衍,說:“日後給天下百姓帶來災難的,一定是這個人!”汾陽王郭子儀見到盧杞,說:“此人一旦得志,我的子孫就要被殺光了!”從今天來說,其中的道理固然可以預見一些。依我看來,王衍的為人,不論是容貌還是談吐,固然有有利於欺世盜名的條件,然而他不妒忌、不貪污,追隨大流。假如晉朝不是惠帝當政,只要有一個中等才能的君主,即使有成百上千個王衍,又怎么能擾亂天下呢?象盧杞那樣的奸臣,固然足以使國家敗亡,然而此人不學無術,容貌不足以打動別人,言談不足以影響社會,如果不是唐德宗的鄙陋昏庸,又怎能受到重用呢?從這一點來說,山濤和郭子儀對王衍和盧杞的預料,也或許有不完全正確的地方。
現在有人嘴裡吟誦著孔子和老子的話,身體力行伯夷、叔齊的清高行為,收羅了一批追求名聲的讀書人和鬱郁不得志的人,相互勾結製造輿論,私下裡互相標榜,自以為是顏回、孟子再世,但實際上陰險兇狠,與一般的人志趣不同。這真是把王衍、盧杞集合於一身了,他釀成的災禍難道能夠說得完嗎?臉上髒了不忘洗臉,衣服髒了不忘洗衣,這是人之常情。現在卻不是這樣,他穿著罪犯的衣服,吃豬狗般的食物,頭髮象囚犯,面孔象家裡死了人,卻大談《詩》、《書》,這難道合乎情理嗎?凡是做事不近人情的,很少有不是大奸大惡的,豎刁、易牙、開方就是這種人。這個人藉助最崇高的名聲,來掩蓋還沒有暴露的禍患,雖然有願意治理好國家的皇帝,和敬重賢才的宰相,還是會推舉、任用這個人的。這樣,他是天下的禍患就必定無疑了,而決非僅僅王衍、盧杞等人可比。
孫子說:“善於用兵的人,沒有顯赫的功勳。”假如這個人沒有被重用,那么我的話說錯了,而這個人就會發出不遇明主的慨嘆,誰又能夠知道災禍會達到這種地步呢?不然的話,天下將蒙受他的禍害,而我也將獲得有遠見的名聲,那可就太可悲了!
字詞解釋
①忮(zhi):忌恨
②慝(te):邪惡
創作背景
1069年,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遭到保守人士的反對。保守派為打擊王安石,傳出了這篇文章,並署名為已死去的蘇洵,藉以顯示作者早在王安石變法之前就“見微知著”,預見到他得志必為奸。《辨奸論》是否是蘇洵所作,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文章先抬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萬事均可“見微而知著”,預測規律,作為理論基礎。然後以山巨源預見王衍、郭子儀預見盧杞為例證,類比王安石“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的行為”不近人情“,進而推導出王安石得志必為奸臣、為害國家的結論。這種以人的生活習慣和個別缺點來判斷其政治品質的邏輯,是非常錯誤的。這種影射咒罵、攻擊人身的寫作手段也是非常低劣的。
作品鑑賞
把《辨奸論》全文連貫起來看,在寫作目的上,作者確有所指,而所指的具體人物,作者又未點明。我們也沒有必要進行煩瑣考證。僅就立意謀篇上來說,本文確屬古文中的名篇。
作者提出的“見微知著”的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要輕視小事情,大事情都是由小事情積累而成的。“防微杜漸”早就是古人奉為圭臬的名言。正如清人吳楚材所說:“見微知著,可為千古觀人之法。”
本文突出的成功之處在於謀篇。文章開始先將天象和人事進行比較,指出了人事比天象更難掌握,並說明這是由於“好惡”和“利害”所形成的必然結果。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不能不令人首肯。接著,又通過歷史上山濤、郭子儀對王衍、盧杞的評論,說明了山、郭二人的評論雖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所疏漏,這就為下文的“今有人”起了鋪墊作用。本文的第三段是作者傾注全力發泄的部分,將“今有人”的種種表現盡情地加以刻畫,一氣呵成,有如飛瀑狂泄,其筆鋒之犀利,論證之嚴謹,不能不令人嘆為觀止。而在結尾處,作者又留有餘地地提出兩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這就使人感到作者所持的公允的態度。
作者在批評“有的人”時,把生活習慣(如不修邊幅)也作為攻擊的口實,未免失之偏頗了。但是,這點微疵並不足以影響本文的成就。
《辨奸論》旨在詆毀王安石,竭力反對“新黨”,拋開其本旨,有二點與當今相類:
其一,作者謂王安石“口誦孔老之書,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語言,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復出,而陰賊險狠,與人異趣。是王衍、盧杞合而為一人也,其禍豈可勝言哉?”王安石是否如此,且不論。但陰賊險狠如王盧之合一,代有其人,今也不鮮,這是此論給予後人的啟迪之一,須警惕而“辨”。否則,其禍輕則殺身,重則禍國殃民。
其二,作者提到一種“不近人情”的現象:“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然而這一看來違反常情的情況,在1957年夏之後以及“文革”中,屢見於囹圄。這是悲劇,當然,古人是無從預料這種悲劇的。
《辨奸論》作者認為,事情皆有一定的規律,只要能夠仔細觀察並把握規律,就能見微知著,因此人們可以通過觀察行為而在禍亂發生之前就發現作亂的奸臣。歷來有人認為這篇文章的本意暗中批判王安石,也有人認為此文並非蘇洵所作,未有定論。
《辨奸論》著重分析了一些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從中得出了“見微知著”的結論,給讀者提出了如何識人的參考意見。這也是宋代散文中的一篇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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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奸論》作者尚有爭議。舊說以為是蘇洵為了譏諷王安石的“不近人情”而作,後經清人考證,又定為宋人邵伯溫假託蘇洵之名的偽作。
蘇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號老泉,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學家,與其子蘇軾、蘇轍合稱“三蘇”,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蘇洵長於散文,尤擅政論,議論明暢,筆勢雄健,有《嘉祐集》傳世。
邵伯溫,(1057年—1134年)字子文,洛陽人,邵雍之子。生於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卒於1134年(高宗紹興四年),年七十八歲。1090年左右(元佑中),因薦特授大名府助教;調潞州長子縣尉。1094年(紹聖初),章惇為相。敦曾師雍,欲引用伯溫。伯溫百計避免。徽宗即位,因日食求言,他上書言事,語極懇至。因此更為小人所忌,出監華州西嶽廟。後主管耀州三白渠公事,聞童貫為宣撫,出他州避之。除知果州,擢提點成都路刑獄。卒於利路轉運副使。伯溫所著書,有易辨惑、河南集、聞見錄。皇極系述、皇極經世序、觀物內外篇解近百卷,均《宋史本傳》並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