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建築設計規範

辦公建築設計規範

《辦公建築設計規範》(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是2007年1月1日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編著。

內容簡介

辦公建築設計規範由建高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根據建設部建標[2003]104號文的要求,規範編制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規範。

本規範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地和總平面;4.建築設計;5.防火設計;6.室內環境;7.建築設備。

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術語;2.增加和補充了室內環境的有關技術內容和規定;3.增加和補充了辦公建築智慧型化節能的有關技術內容和規定;4.增加了無障礙設計要求的內容;5.參照現行防火規範增加和補充了相關內容;6.對辦公建築中部分技術經濟指標進行了修訂和補充。

目錄

1總則

2術語

3基地和總平面

3.1基地

3.2總平面

4建築設計

4.1一般規定

4.2辦公室用房

4.3公共用房

4.4服務用房

4.5設備用房

5防火設計

6室內環境

6.1一般規定

6.2室內小氣候環境

6.3室內光環境

6.4室內聲環境

7建築設備

7.1給水排水

7.2暖通空調

7.3建築電氣

7.4建築智慧型化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1 總則

1.0.1為保證辦公建築的設計質量,使其符合安全、衛生、適用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辦公建築的設計。

1.0.3辦公建築設計應依據使用要求分類,並應符合表1.0.3的規定:

表1.0.3辦公建築分類

類別 示例 設計使用年限 耐火等級
一類 特別重要的辦公建築 100年或50年 一級
二類 重要辦公建築 50年 不低於二級
三類 普通辦公建築 25年或50年 不低於二級

1.0.4辦公建築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辦公建築 office building 供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辦理行政事務和從事各類業務活動的建築物。

2.0.2公寓式辦公樓 apartment-office building 由統一物業管理,根據使用要求,可由一種或數種平面單元組成。單元內設有辦公、會客空間和臥室、廚房和廁所等房間的辦公樓。

2,0.3酒店式辦公樓 hotel-office building 提供酒店式服務和管理的辦公樓。

2.0.4綜合樓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兩種及兩種以上用途的樓層組成的公共建築。

2.0.5商務寫字樓 business office building 在統一的物業管理下,以商務為主,由一種或數種單元辦公平面組成的租賃辦公建築。

2.0.6開放式辦公室 open office space 靈活隔斷的大空間辦公空間形式。

2.0.7半開放式辦公室 semi-open office space 由開放辦公室和單間辦公室組合而形成的辦公空間形式。

2.0.8單元式辦公室 unit-typed office space 由接待空間、辦公空間、專用衛生間以及服務空間等組成的相對獨立的辦公空間形式。

2.1.9單間式辦公 office space in singler moclule 一個開間(亦可以幾個開間)和以一個進深為尺度而隔成的獨立辦公空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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