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現(TransferDiscount)
轉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為了融通資金,在票據到期日之前將票據權利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向金融機構轉讓票據權利的持票人為轉貼現行為的貼出人,接受持票人轉讓票據權利的金融機構為轉貼現行為的貼入人。
轉貼現業務包括買斷式轉貼現和回購式轉貼現。回購式轉貼現應註明贖回開放日及贖回截止日。贖回開放日是指轉貼現雙方約定贖回票據的第一日,該日應先於或等於贖回截止日。買斷式轉貼現的貼入人在轉貼現後即可轉讓或行使票據權利。回購式轉貼現的貼出人應在贖回開放日後贖回截止日前贖回票據,但該贖回申請由貼入人發出。買斷式轉貼現和回購式轉貼現均可自由選擇線上清算方式或線下清算方式。採用線上清算方式的,由大額支付系統負責清算。若清算資金不足,該筆資金劃轉在大額支付系統排隊,此時雙方均不可主動撤回。日終資金仍然不足的,大額支付系統退回該筆資金業務,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退回該筆轉貼現業務。
票據貼現與轉貼現的區別
票據貼現業務是 銀行以購買未到期 銀行承兌匯票或 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 貸款。
票據貼現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 票面金額扣除 貼現利息後將餘款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 銀行授信業務。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兌人收取票款。
轉貼現系指 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 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 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 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系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 中國人民銀行轉讓的票據行為,是中央銀行的一種 貨幣政策工具。
弄清了他們的含義就弄清楚了他們的區別,如果再多講一點的話,從事這三種業務的雙方分別是:貼現是銀行對客戶,轉貼現是銀行對銀行,再貼現則是銀行對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