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市鹽業管理局

輝縣市鹽業管理局

輝縣市鹽業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新鄉市鹽業管理局。輝縣市鹽業公司負責全市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市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單位簡介

輝縣市鹽業管理局成立於1997年10月,內設4科1室,轄鹽業公司批發倉庫和碘鹽配送中心。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鹽業法規政策,落實專營計畫;依法進行鹽政管理,查處鹽業違法行為;核發和管理《食鹽零售許可證》;負責全市人民的生活用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供應工作。

局司連續十四年被河南省鹽務管理局評為“食鹽專營先進單位”稱號,在全省鹽行業縣(市)級唯一一家榮獲了國家 “AAA”級食鹽批發企業稱號,連續兩屆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還先後榮獲了河南省“實現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先進單位,全省鹽行業“質量監測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鹽政管理先進單位”,省(部)級檔案管理工作先進單位,新鄉市第八屆執行物價計量、政策法規最佳單位和新鄉市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治安模範單位等省市級榮譽稱號。企業綜合實力在全省鹽行業縣(市)級名列前茅,在新鄉各縣(市)排名第一,始終保持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市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新鄉市鹽業計畫安排,負責全市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市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新鄉市鹽業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人事科、業務科、鹽政管理科。

下轄碘鹽配送中心、鹽業公司批發倉庫、北站批發倉庫。

領導班子

袁紅成:新鄉市鹽業管理局局長助理、輝縣市鹽業管理局局長,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翟憲慶:輝縣市鹽業管理局黨支部書記( 正科級),分管黨務、計畫生育等項工作。

吳永勝:輝縣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分管鹽政、運銷、紀檢監察等項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文昌路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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