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技術規定

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技術規定

waste water 本標準規定了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的設計、建造和運行的最低技術要求。

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技術規定
The technical rules about solid radioactive waste processing systemfor light water reactor plants
( GB 9134-88 1988-09-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的設計、建造和運行的最低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於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的設計、建造和運行。對類似瓜堆的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變應參照使用。本標準中,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濕廢物的起點是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的廢樹脂、過濾淤渣、蒸發濃縮液等的排出口;需要處理的各種乾廢物則由各廢物產生點收集,經過初步包裝後由專用容器或車輛送入本系統。本系統終點是處理後廢物容器運往廠內暫存庫的裝車點。標準具體規定了“濕”“乾”廢物處理的系統設計和建造、質量保證、設備要求、系統布置、儀表及控制、處理能力和備用以及運行和維修等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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