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國將軍冠服制

補服繡獅。 吉服冠亦用鏤花珊瑚。 補服前後繡獅。

崇德元年(1636) 定,輔國將軍冠頂上銜藍寶石, 帶用圓金版。順治九年(1652)更定,冠頂改銜紅寶石, 中節嵌小紅寶石一。補服繡獅。余皆與鎮國公制相同。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小紅寶石,上銜鏤花珊瑚。吉服冠亦用鏤花珊瑚。補服前後繡獅。余制視武職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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