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維芬

路維芬,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主要用於高劑量甲氨蝶呤等葉酸拮抗劑的解救。而抑制DNZ的合成。本品進入體內後,通過四氫葉酸還原酶轉變為四氫葉酸,能有效地對抗甲氨蝶呤引起的毒性反應,但對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經毒性則無明顯作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亞葉酸鈣氯化鈉注射液

商品名:路維芬
英文名:Calcium Folin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漢語拼音:Yayesuandai Luhuana Zhusheye

成份

亞葉酸鈣。其化學名稱為:N-[4-[(2-氨基-5-甲醯基-1,4,5,6,7,8-六氫-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醯基-L-谷氨酸鈣鹽五水合物。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藥理毒理

本品為四氫葉酸的甲醯衍生物,主要用於高劑量甲氨蝶呤等葉酸拮抗劑的解救。而抑制DNZ的合成。本品進入體內後,通過四氫葉酸還原酶轉變為四氫葉酸,能有效地對抗甲氨蝶呤引起的毒性反應,但對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經毒性則無明顯作用。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易於吸收,1.72±0.8小時後,血清還原葉酸達峰值,股注達峰時間需1.72±0.8小時,T1/2為3.5小時。無論何種途徑進入體內,藥物作用持續3-6小時。本品經肝臟代謝為5-甲基四氫葉酸,80-90%經腎排出,小量隨糞便排泄。

適應症

1、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劑。
2、用於防治甲氨喋呤等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後所引的嚴重毒性作用。
3、由葉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
4、與5-氟尿嘧啶契約,用於治療晚期結腸直腸癌。

用法用量

1、高劑量甲氨喋呤治療後亞葉酸鈣“解救”療法:
根據甲基喋呤的務藥濃度決定亞葉酸鈣的劑量。一般靜脈注射甲氨喋呤24小時後,劑量按體表面積10mg/㎡,每6小時1次,共10次。不要銷內注射本品。
亞葉酸鈣使用指導劑量:
臨床情況
實驗室檢查
亞葉酸鈣劑量和療程
甲氨喋呤常規消除給藥後24小時,血漿甲氨喋呤水平大約10μmol,48小時後大約1μmol,72小時後低於0.2μmol.
60小時內,肌注或靜脈注射15mg,每6小時1次(在使用甲氨喋呤24小時後開始,共給藥10次)。
甲氨喋呤晚期延遲消除給藥後72小時,備漿甲氨喋呤水平大於0.20.2μmol,並在用藥96小時仍大於0.05μmol.
繼續股注或靜脈注射15mg,每6小時1次,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於0.05μmol.
甲氨喋呤早期延遲消除和/或急性腎損傷血漿甲氨喋呤水平在給藥後24小時大於等於50μmol,或48小時大於等於5μmol,或使用甲氨喋呤後,血肌酐在24小時增加100%以上。每3小時靜脈注射150mg,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於1μmol,然後每3個時IV15mg,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於0.05μmol.
2、甲氨喋呤消除不暢或不慎超劑量使用時:
當不慎超劑量使用甲氨喋呤時,應儘可能及時的使用亞葉酸鈣進行急救;排泄延遲時,也應在甲氨喋呤使用24小時內套用亞葉酸鈣。一般每6小時肌注或靜脈注射亞葉酸鈣10mg,直到血中甲氨喋呤水平低於10-8M(0.01μmol)。出現消化系統反應(如噁心、嘔吐)時,亞亞酸鈣可胃腸外給藥,但不可銷內注射本品。
血肌酐、甲氨喋呤水平每隔24小時測定一次,如24小時血肌酐增加超過50%或24小時甲氨喋呤超過9×10-7M,亞葉酸鈣劑量增加到100mg/㎡,每3小時一次,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於10-8M。
3、葉酸缺乏引起的巨胞性貧血,一般每天1mg,尚無根據證明劑量增加療效會增加。
4、結直腸癌:
用於5-Fu合用增放,每次20-500mg/㎡,靜滴,每日1次,連用5天.

不良反應

很少見,偶見皮疹,蕁麻疹或哮喘等其他過敏反應。

禁忌

惡性貧血或維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紅細胞性貧血。

注意事項

1、本品使用前請詳細檢查,如發現藥液渾濁或有異物,瓶體細微破裂、瓶蓋鬆動等切勿使用。本品應一次用完,不得貯藏再用。
2、初次使用本品,應在有經驗醫師指導下用藥。
3、本品不應與葉酸拮抗劑(如:甲氨喋呤)同時使用,以免影響後者的治療作用。
4、當患者有下列情況者,本品應慎用於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療: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腸道梗阻、胸腔滲液或腎功能障礙。有上述情況時,甲氨喋呤毒性較顯若,且不易從體內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劑量有加大。
5、接受大劑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應進行下列各種實驗室監察:1、治療前觀察肌酐閬清試驗;2、甲氨喋呤劑量後12-24小時測定血漿或血清甲氨喋呤濃度,以調整本品劑量,當甲氨喋呤濃度低於5×108mol時,可以停止實驗室監察;3、甲氨喋呤治療前及以後每24小時測定血清肌肝量,用藥24小時肌酐大於治療前50%,指示有嚴重腎毒性,要慎重處理。4、甲氨喋呤用藥前用藥後每6小時應監察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值在7以上,必要時用碳酸氫鈉和水化治療(每日補液量在300ml/㎡);5、本品與甲氨喋呤同時使用,以免影響後者抗葉酸作用,一次劑量甲氨喋呤後24-48小時再啟用本品,劑量應有要求血漿濃度等於或大於甲氨喋呤濃度。
6、對維生素B12缺乏所致的貧血不宜單用本品。
7、本品應避免光線直接照射及熱接觸。過期藥物不得套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患者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較大劑量與巴比妥、撲米酮或苯妥英鈉同用,可影響抗癲痴作用。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規格

100ml:亞葉酸0.1g,氯化鈉0.9g。

貯藏

密閉、涼暗處保存。

包裝

玻璃輸液瓶裝,100ml×80瓶

有效期

暫定二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015

生產企業

山西華元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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