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路基高度(subgrade height) 是指天然地面高程與鐵路或道路路肩高程之差。由於天然地面常成橫向傾斜,在路基斷面的整個寬度範圍內,相對高差不相同。填方坡腳或挖方坡頂與鐵路或道路路肩的相對高差稱路基邊坡高度。路堤中心的填築厚度或路塹中心的開挖深度,稱路基中心高度。厚地面平坦時,兩者相同,地面有橫坡時,兩側邊坡高度亦不同。對於高填路堤和深挖路塹需按特殊路基設計,還需與隧道、橋樑等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選。
定義
路基高度是指路堤的填築高度或路塹的開挖深度,是路基設計標高(高程)和地面標高(高程)之差。
性質
由於原地面沿橫斷面方向往往是傾斜的,因此在路基寬度範圍內,兩側的高差一般有差別。路基中心高度是指路基中心線處的設計高程與原地面高程之差。而路基兩側邊坡的高度是指填方坡腳或挖方坡頂與路基邊緣的相對高差 。
套用
公路路基設計
一般路基設計的內容
(1)選擇路基斷面型式,確定路基寬度與路基高度 ;
(2)選擇路基填料與壓實標準;
(3)確定邊坡形狀與坡度;
(4)路基排水系統布置與排水結構設計;
(5)坡面防護與加固設計;
(6)附屬設施設計。
路基寬度設計
(1)路基寬度的概念:路基寬度為行車道、路肩、中間帶、變速車道、爬坡車道等寬度之和,一般可理解為土路肩外邊緣之間的距離。
(2)路基寬度的確定原則:須考慮占用土地及生態平衡問題,應儘可能少占農田、考慮填挖平衡以減少取土開挖、防止水土流失以維護生態平衡。
路基寬度的確定
(1)行車道:3.5-3.75m,與車輛寬度、設計交通量、交通組成和汽車行駛速度等有關;
(2)路肩: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平原微丘區,有條件時路肩寬度宜採用≥2.50m的硬路肩。
(3)中間帶:最小中間頻寬度隨公路等級、地形條件變化在2.50m~4.50m之間,特殊情況下可減至2.00m。中間帶的寬度根據行車帶以外的側向余寬,防止駛入對向行車帶護欄、防眩網、交叉公路的橋墩等所需的設定頻寬度而定。
(4)變速車道: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當縱坡大於4%時,可沿上坡方向設爬坡車道,爬坡車道的寬度一般為3米。
(5)爬坡車道:高速公路互通式立體交叉、服務區、車站等處,應設定變速車道。變速車道的寬度一般為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