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足球運動儘管已成為事實,但幾代英國國王仍然禁止踢球,怕年青人不專心致志地練習武功而受到外來異邦的侵略。
到了伊力莎白女王的後期,足球比賽已能登堂入室。節日期間常有壯觀的比賽為人們助興。1602年,在康沃里舉辦過一次大規模比賽,雙方球門相距三四英里,各教區之間相互比賽,席捲了整個地區。
以後的200年間,英倫三島進行了各種不通形式的比賽,規則也不盡相同。那時還沒有人打算把規則統一起來,也沒有把各地方的隊組織起來。那時的比賽相當粗野、激烈、有的隊員故意踢對方的小腿而不是踢球,簡直和鬥毆毫無二致。
1823年11月21日,發生了一件改變整個世界足球面貌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事件。這天,一群學生在操場上踢球。一個叫威廉.韋步埃利斯的15歲的男孩在比賽進行中抱著球跑,這個簡單而平常的動作竟然把足球世界分為兩部分:允許用手持球的走的成為橄欖球,允許用腳踢、頭頂的成為足球。這以後,一些熱心於足球運動的人在倫敦一家旅館裡召開會議,起草足球協會的章程,其中有一條明確規定,即禁止手持球走。而允許手持球走的橄欖球聯合會直到1871年才成立。
重要會議
1863年10月26日,英國足球協會在英倫召開了現代足球史上十分重要的會議。比賽歸程草擬出來,但有些條文卻離今天的規則相距甚遠。比如當時有這樣一條:當球從球門柱之間進入或在上面的空間越過,不論高度如何,只要不是被手扔、擊、運進去的,都算贏一球。那時球員的位置與陣形也不同於今天:每隊一名守門員、一名後衛、一名前位和八名前鋒。制定規則不久,陣形有所改變:一名守門員、兩名後衛、三名前衛和五名前鋒。擲界外球,最初只用一隻手,但有些球員能巧妙地把球從四、五十碼以外擲進球門,因此規則又作了變動,必須雙手擲界外球。最早的球門也不同於今天,1883年球門的橫樑還是拉一根繩子。由於繩子細些,一些球從上面過去還是從下面過去,一時很難判斷,直到1890年,才設定了球網。至於球場的規模也不同於今天,1890年,球場的面積是200碼X100碼或100碼X50碼,還有200碼X50碼的。現在的場地規定是:最大可允許130碼長,最小也需要100碼長,寬為100碼到50碼。那時比賽,是由每隊各出一名副裁判和主裁判擔任“執法官”。直到1891年,才出現持中立態度的現在意義上的裁判----一名裁判和兩名巡邊員。早期的球隊均是業餘球員構成的,而現代足球有了職業球員,以踢球為職業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