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顯良[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政協原副主席]

趙顯良[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政協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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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顯良,男,漢族,1968年9月生,貴州省普安縣人, 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曾任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政協副主席。

2016年7月29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88.08—1993.06 貴州省普安縣衛生防疫站工作

1993.06—1994.09 貴州省普安縣衛生局工作

1994.09—2001.05 貴州省普安縣衛生局業務股副股長

2001.05—2003.07 貴州省普安縣雪浦鄉黨委委員、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03.07—2004.02 貴州省普安縣羅漢鄉黨委副書記

2004.02—2006.08 貴州省普安縣羅漢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2006.08—2009.09 貴州省普安縣羅漢鄉黨委書記

2009.09—2011.08 貴州省普安縣青山鎮黨委書記,普興煤化工園區(普興城鎮集群)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1.08—2011.12 貴州省普安縣園區管理辦公室主任(試用期)、普安縣青山鎮黨委書記、普興煤化工園區(普興城鎮集群)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1.12—2012.08 貴州省普安縣政協副主席、縣園區管理辦公室主任、青山鎮黨委書記、普興煤化工園區(普興城鎮集群)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2.08— 2015.11 貴州省普安縣政協副主席、青山鎮黨委書記、普興煤化工園區(普興城鎮集群)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至今。現系普安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政協普安縣第八屆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1月20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黔西南州普安縣政協副主席、青山鎮黨委書記趙顯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移送司法

2016年1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雙開

2016年8月1日,中共黔西南州紀委對普安縣政協原副主席、青山鎮原黨委書記趙顯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顯良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贈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對普安縣政忠煤礦“8·11”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趙顯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黔西南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顯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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