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萍[鐘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全國十大人民滿意的好法官趙萍“趙萍的業務能力很強,而且她總是熱心地幫助有困難的人……”這是與鐘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趙萍共事多年的同事對她的評價。

個人經歷

1993年,趙萍從貴州大學畢業後分配到鐘山區法院工作,2002年擔任鐘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2005年7月轉任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趙萍[鐘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萍[鐘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萍在工作中,十分重視法官隊伍的建設,堅持抓好宗旨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組織法官學習英雄模範人物及身邊優秀人物的先進事跡,從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增強法官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此外,她還努力探索和完善本庭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制訂和完善全院民事審判流程管理規定、證據規則實施制度、鑑定管理辦法等,率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作為一庭之長,如何帶好這支隊伍,提高審判的結案率是趙萍經常思考的問題。在工作中,她除了審理自己經辦的案件外,還主動幫助同事解決重大疑難複雜案件中的難題。在全庭每年審結的案件中,幾乎一半的案件她都參與過審理。由於受理審判案件比較多,中午加班是常事,有時,她還把卷宗帶回家工作,同事們都稱她為“工作狂”。

在趙萍的帶動下,全庭法官的工作積極性高漲,2003年,全庭收案1387件,審結1365件,結案率達98.4%,全庭年人均結案227件,2004年全庭收案1480件,審結1472件,結案率達99.5%,全庭人均結案245.3件,有些甚至在300件以上。

在審理案件中,趙萍總是想著當事人的利益,儘可能地幫助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困難,熱情接待當事人,悉心聽取認真答覆當事人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做到不誤判錯判。對於當庭宣判的案件,不管時間有多晚,她都要在宣判後當庭製作裁判文書送達當事人,避免當事人為領取裁判文書而多次往返,增加不必要的時間耗費和開支。

所獲榮譽

趙萍在辛勤工作的同時,榮譽也接踵而來:2001年,她被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三等功;2002年被評為鐘山區“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個人;2003年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優秀法官;2004年被評為鐘山區政法、綜治、維穩、禁毒先進個人;2005年11月份,被團省委等17家單位評為第三屆“貴州省傑出青年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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