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2005年5月6日,趙穎與副所長艾爾肯、治安員朱軍一起在所內值班。早晨10時,冷庫巷居民陳紅霞來所報案,稱有人辱罵她,要求給予處理。作為當班負責接處警、民眾報警求助的駕駛員,趙穎當即和同事一起趕到了位於西大街處的現場,做了初步的調查了解、處理後返回派出所繼續值班備勤。中午1時許,趙穎同志突然發病,被送往農六師奇台醫院進行治療。
5月7日下午3時30分許,趙穎病情加重搶救。
5月8日凌晨1時,趙穎突發心肌炎引起腎功能、肝功能衰竭,導致病情進一步惡化,陷入昏迷狀態。醫院報病危,要求轉院治療。凌晨3時許,接到派出所關於趙穎同志的病情報告後,在家的局領導全部趕往農六師奇台醫院探望,鑒於趙穎同志的病情在家的局領導經與趙穎的家屬及醫院協商後,由縣公安局副局長馬宏、犁鏵尖派出所所長達建勇等人將趙穎轉入自治區人民醫院搶救。
8日凌晨8時,趙穎被轉入自治區人民醫院。在經過近6個小時的搶救後,趙穎因心肌炎引發多種器官功能衰竭,於當日中午2時不幸去世。
2004年以來,趙穎同志接處警100餘次,辦理治安行政案件80餘件,偵破刑事案件20餘起,調處糾紛、接待救助服務30餘次,為人民民眾挽回經濟損失達3萬餘元。一年來,他所辦理的案件沒有一起上訪告狀的,辦案質量得到了領導和民眾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