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於1995年5月調任鶴山區檢察院檢察長。上任後,他大膽改革,銳意進取,狠抓班子建設.使該院領導班子成為了一個“團結、務實、高效、廉潔”的戰鬥堡壘。他嚴於律己,狠抓辦案,全面推行目標化管理。他善於作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使鶴山區檢察院3年邁了三大步,一躍而成為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先進。1995年,該院被市院榮記集體三等功,並被評為市先進集體;1996年被省院評為先進基層檢察院;1997年被高檢院和省院分別授予國家級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範視窗稱號。鶴山區委、市檢察院同時作出向鶴山區檢察院學習的決定;1998年1月被評為全市五化檢察院;他也於1998年1月被評為全市優秀檢察長.1998年4月被評為省級優秀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