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自殺
2005年1月1日晨,趙恩龍給一個朋友打電話請他幫忙照顧孩子的上學及就業問題,然後從他那位於運城市最寬闊明亮的“機場路”旁邊的四層辦公樓的天台縱身躍下。當日7點多鐘,趙因搶救無效死亡。
據警方在現場獲得的趙的遺書顯示,趙恩龍把自己自殺的原因描述為:政策變化快,負擔過重,銀行的貸款無法如期歸還,借了朋友一些錢,不要說兌現當時約定的利息,就是本錢也無法歸還,上門討債的人很多等等。
自殺原因
2005年1月11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到1月11日,已經有七八家單位向法院提交了訴訟請求,主要是工程款。鑫龍集團一度擁有4家控股公司,4家關聯公司,涉足電解鋁、餐飲、製藥、房地產、酒店、生物技術等眾多行業。但正是盲目的多元化,使得鑫龍集團自己把自己活活“撐死”。
深層解讀
山西億萬富翁趙恩龍其實是死於一個套。
誰的套?
趙恩龍自殺的直接誘因,據未經最終確認的事實,是死於一個套:趙恩龍大約向銀行借貸達4億元,到去年年底,巨額貸款無法歸還。經多方協調達成一個口頭協定:由趙恩龍出面籌措款項先歸還銀行,平賬後,銀行再將此款貸給趙恩龍,趙再還給借款單位。但是,在趙將款打入銀行後,銀行卻未能按口頭約定再貸款給趙恩龍。失信的趙恩龍以死謝罪他的借款人。
如果以上是事實,那么,銀行方面不下這個套,趙恩龍大致是不會自殺的。但是,銀行方面似乎也是有話要說的,“青蛙要命蛇要飽”,銀行不能因為鑫龍集團無力還貸而坐以待斃。
細查鑫龍集團財務狀況,不難看出,鑫龍集團已活得艱難:它已處於資不抵債的狀況。
但是,鑫龍集團為何會走到如此地步?
鑫龍集團前身為山西省運城鑫龍稀土磁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8月,公司成立4年後,即2002年9月即組建集團公司,並發展成為跨行業、跨區域、多品種的科、工、貿一體化的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其所涉行業包括生物、醫藥、地產、金屬、旅遊等。
無論是趙恩龍個人能力,還是鑫龍集團現有團隊,均不具備在如此廣闊領域進行操作的能力。趙恩龍犯下盲目擴張之忌。趙恩龍最早涉足的是稀土產業,如果趙僅以此業為主,極有可能不會出現如此糟糕之現狀。
可以比較清楚地發現,趙作為一名民營企業家,過分地放大了自己的能力,在從事自己無法從事的事業,這基本類似於不會開車的人開著一輛高速運行的汽車,不出事故幾乎是不可能的。
其實,像趙恩龍這樣的民營企業家,在中國絕非少數。在記者所接觸的許多中國的著名或不著名的企業家中,幾乎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出,一些企業,一些企業家是注定會以慘敗告終的。他們有一個比較共同點:總是充滿自信地講述著在自己並不熟悉的領域裡如何會有美好的發展前景等等。
在中國,民營企業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都踩在時代發展的節拍上,企業獲得了成功,這時候企業家是最容易忘掉自己的:文化基礎薄弱,知識儲備不足,又沒有時間充電。這時候正是一個企業最為危險的時刻。因為在中國,民營企業初創時的成功的最主要因素是民營企業家把握住了機遇,但隨著企業的逐步壯大,以及中國經濟秩序的規範,對企業家而言,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已從把握機遇轉變為企業管理能力,投資的眼光等諸方面,如果民營企業家不能與時俱進,失敗則是不可避免的。
“肥皂水”
也有人為鑫龍集團慨嘆,“生不逢時”:企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期,正好碰到巨觀調控,更碰巧的是,趙恩龍的產業中最需要資金的是電解鋁和房地產兩大塊,正處於急需資金的建設階段,卻正觸到了國家緊縮銀根的風頭之上。趙恩龍的這些項目,早已在巨觀中,處於半拉子工程。
其實在趙恩龍自殺前,早已有來自山西的企業家對記者提起過鑫龍,認為“這家企業的水分太多,泡沫太多”。
這個泡沫是趙恩龍吹的。但是誰給了趙肥皂水?
據記者調查,鑫龍集團作為當地的一家大型企業,其發展壯大,是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的。
能夠有更多的投資,建成更大規模的企業,有更多的勞動力就業,有更多的稅收,這是當地政府所盼望的。因此,當地政府對當地企業的扶持,應該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作為中國南部、東部的企業家,與北部、西部的企業家之間是有明顯區別的。南部、東部的企業家,更多關注的是企業自身的發展,以及自己的商業收穫;而西部、北部的企業家,更關心的卻是自己在社會當地,尤其是在當地政府中,所起到的作用。
這樣的心態,致使西部的企業家承載了太多本不屬於他們自己的內容。這也正是西部企業家容易走“不成功便成仁”之路的原因之一。
據了解,趙恩龍在當地口碑相當不錯。這便使得許多當地企業家願意幫他,無償為他在向銀行貸款時提供擔保。這是支撐鑫龍集團快速膨脹的原因之一。但是,任何一家以貸款為主的資不抵債的企業,相關銀行都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它至少說明,銀行在放貸時,對企業本身的研究不夠。如果有銀行在放貸時,充分認識到鑫龍集團危險之所在而拒絕為其貸款,這不僅是銀行規避風險的重要舉措,也是有效保護企業的措施。
錯位者
如果說,趙恩龍辦企業失敗是必然的,那么,趙恩龍的死是否也是必然的呢?
有資料顯示,自1980年以來,僅有記錄的,中國便有1200多位企業家自殺。比較著名的死亡案例有:上海大眾老總方宏,因抑鬱症於1993年3月9日跳樓,時年59歲;貴州習酒老總陳星國,任習酒廠廠長15年,1997年7月28日在習酒廠被茅台酒廠兼併前夕舉槍自殺;廣州港澳中心李副總,在爛尾樓出售前夕,未能熬過,於2003年跳樓自殺;金花集團副總裁徐凱,於2005年1月4日自殺身亡,其生前在金花集團的主要工作是投融資 ,而該公司正面臨著投融資方面的巨大困境……
而在這些自殺死亡的企業家中,西部企業家又占有多數的席位。
首先,在中國企業家中,絕大多數企業家均有“社會責任感情結”——認為自己辦企業的目的只是為了承擔社會的責任,因為從財富的角度講,他們是無需如此拚命工作的。而這樣的企業家,明顯又是西部多於東部。正是這樣的責任感,使企業家們承擔了過大的精神壓力,使許多人處於焦慮症狀態。
為什麼不能成為“職業企業家”呢——充當企業家,也只是一種職業——以職業態度來看待自己的企業家身份。
由此論延伸,當一家企業資不抵債,並難以為續時,企業家如何應對,如果是“職業企業家”,其選擇必然是走破產之路——這是世界各國的通例。但是,在中國,情況便複雜許多,“對不起黨和政府,對不起父老鄉親”,是這些企業家走上絕境的一大原因。
如果趙恩龍硬著頭皮不死,他能“體面地”活下去嗎?可能也會有些可疑。
有一位企業家曾經對記者斷言,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死亡”,絕大多數死於融資上。中國民營企業死亡或“犯事”者,幾乎毫無例外地在融資環節上“不乾不淨”——比如做假賬,抽逃資金等,是最為慣常的手法。此外便是“非法融資”——通過民間借貸而融資。
而對趙恩龍而言,他跨不過的坎是:他的相當一部分借貸是以個人向個人或企業辦理的,它不是企業行為,而是個人行為,這便拒絕了他企業破產而他個人生還的可能——如何面對這巨額的個人借貸呢?
這便是說,在“非法融資”或“非正常融資”過程中,已注定了趙恩龍走向死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