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飛機要想安全地起飛,機上的很多系統必須被正確配置。在每次飛行前,飛行員會使用一個檢查單確認眾多系統中的每項都已經運行並正確配置。但是由於人為錯誤的必然性,即便經過檢查單流程,仍可能出現飛機沒有正確配置的情況 。
許多種不當配置都可以導致飛機無法正常升空——這種情況很容易造成飛機墜毀(英語:Hull loss)事故。為了減少此種事件的發生,現今所有主要國家都採用類似於美國的要求,即(近似):“最大重量超過6000磅的所有飛機和所有噴氣式飛機必須安裝起飛警告系統”。該系統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 如果飛機處於不允許安全起飛的配置,該系統必須在起飛滑跑的初始階段自動激活,並向飛行員提供一個聽覺警告。該警告必須持續到:
(1) 配置變更為允許安全起飛,或者:(2) 飛行員採取行動放棄起飛滑跑。
(b) 激活系統的方法必須適用於獲準所有的起飛動力設定和程式,以及認證要求的起飛重量、高度和溫度範圍。
起飛警告系統的設計旨在對起飛配置中眾多危險錯誤發出警告,例如當飛機在地面上打開節流閥時,襟翼和縫翼未展開。警報通常以聲音警告的形式,伴隨指明“配置錯誤”性質的語音訊息。
相關事故
一些飛機事故中儘管有起飛警告系統,但是由於配置不當,還是造成了事故發生:
•達美航空1141號班機空難
•阿根廷私營航空3142號班機空難(英語:LAPA Flight 3142)
•漢莎航空540號班機空難
•曼達拉航空091號班機空難
•西北航空255號班機空難
•西班牙航空5022號班機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