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分為四類:第一種“謬說”是認為文學是作者個人的產品,因而文學研究必須從作者個人的生平傳記以及個性、心理等方面來進行;第二類是認為文學與人類整體的社會生活密切相關,因而必須從人類生活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等條件中去探索文學創作的決定性因素;三是認為文學與人類集體的精神創造活關係密切,因而必須從思想史、宗教史以及其他藝術活動中探求文學的起因;第四種“謬說”則認為文學與德國人提出的“時代精神”關係密切,因為需要從時代的精神實質、知識界輿論氛圍和其他藝術中抽取的“一元性力量”方面來解釋文學的起源。
這四種關於“文學起因”的觀點或學說在“新批評”派看來都是錯謬的,因為他們誤將文學的外部因素——創作者、社會條件(包括政治、經濟因素)、哲學思想、時代背景當做文學發生的根源,而忽視了文學所獨有的特質。“新批評派”主張淡化文學的外部研究,轉而專注於文學作品本身的細緻閱讀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