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2008年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經貿、公安、畜牧、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針對豬肉質量安全中的薄弱環節,加強巡查,堵塞漏洞,進一步遏制私屠濫宰,嚴厲查處收購和屠宰病死豬,出售、運輸、儲存和加工病害豬肉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豬肉市場正常秩序,保證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務
(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
經貿部門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聯合相關部門,從屠宰源頭上加大打擊私屠濫宰的力度。加強對高發時段和地域的巡查,盯緊城鄉結合部、私宰專業村(戶)和肉食品加工比較集中的區域,嚴厲查處私屠濫宰,徹底搗毀查獲的私屠濫宰窩點,沒收私宰肉和屠宰工具。對查獲的違法分子依法給予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二)嚴厲打擊出售病死豬行為
畜牧部門要強化產地檢疫,完善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加強對生豬養殖場(戶)的監督管理,防止出售病死豬非法行為。
(三)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病死豬、出售病害豬肉行為
畜牧部門要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制度,對進入屠宰廠(場)的生豬要嚴格查驗產地檢疫證明,做好生豬屠宰的同步檢疫工作,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監督做好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工作。不得在私屠濫宰點進行檢疫,堅決杜絕在定點屠宰場外為私屠濫宰豬肉蓋檢疫章。
經貿部門要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生豬入廠(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驗收不合格的生豬入廠(場);要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尤其是以代宰為主的定點屠宰廠(場)執行屠宰操作、肉品品質檢驗和無害化處理制度情況,發現不執行相關規定的,要按照《條例》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嚴肅查處冷藏運輸病害豬肉行為
經貿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冷藏和運輸設施的監督檢查,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來冷藏運輸病害豬肉;要聯合相關部門重點檢查社會上冷藏運輸設施,嚴防縣際、省際公路運輸病害豬肉;檢查城鎮小型冷藏設施是否儲存私宰肉、病害豬肉。
(五)嚴厲打擊經營私宰肉、病害豬肉行為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豬肉流通環節的監管,加大對豬肉銷售攤點尤其是集貿市場、社區超市的檢查力度,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兩章、兩證),監督其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台賬制度,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豬肉均經檢疫檢驗合格;依法打擊銷售病害豬肉等不法行為。
(六)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流入餐飲加工環節
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和質監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台賬制度,確保所使用的豬肉均來自於定點屠宰廠(場);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不合格肉品進入餐飲和加工環節,一經發現,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公安部門要嚴厲查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對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圓滿成功,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赤水市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周 舟 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周永攀 市人民政府副調研員
唐善文 市人民政府國教辦主任
黃德玉 市經貿局局長
成 員:李吉林 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局長
羅洪榮 市衛生局局長
陳小猛 市公安局局長
袁富才 市畜牧局局長
熊明書 市工商局局長
趙新躍 市質監局局長
宋念忠 市經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貿局,黃德玉兼任辦公室主任,宋念忠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聯繫電話:2821051)。
四、整治要求
經貿、公安、畜牧、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工作責任,提出具體措施,採取主動出擊與民眾舉報相結合、定期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確保整治任務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整治,建立部門豬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協調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五、時間安排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宣傳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中旬,落實整治方案,組織執法力量,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2009年4月20日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六、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抽調專人,開展聯合整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人員到位、組織到位、整治到位。
(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強化輿論和社會監督;要設立舉報電話,並向社會公布。
(三)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問題和情況,要及時向遵義市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要進行總結匯報。
(四)食品安全事關重大,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密切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把打擊私屠濫宰,確保肉品安全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出現肉品安全問題或事故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