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統籌區域土地利用,最佳化配置土地資源,保障社會、糧食、生態安全,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兼顧效率與公平,統籌需要與可能的原則對用地指標進行分解。
二、分解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32號)、《遵義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主要指標分解方案、《赤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1997—2005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資料、2004年基本農田保護大檢查成果、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提供資料。
三、主要指標分解方案
《遵義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主要指標分解方案》確定與耕地相關的約束性指標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量。本方案以這三個指標作為赤水市進行耕地指標分配的約束性指標。
根據《遵義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指標分解方案》,本方案將建設用地相關指標: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和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分解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赤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主要指標分解方案》說明
《赤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主要指標分解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依據遵義市下達我市規劃主要指標進行編制。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省和遵義市專家組指導下完成。5月31日,在文華所召開的所長會議通報了分解初步方案。9月11日,《方案》(徵求意見稿)完成後,在全市土地違法行為查處會議上,將初步分解方案及數據發給各鎮(鄉)街道辦事處,徵求意見,除官渡、長期、白雲等鎮(鄉)提出主要指標分解調整建議外,其餘鎮(鄉)街道辦事處無異議。期間,我們還多次致電有關鎮(鄉),徵求意見,均表示符合鎮(鄉)發展的實際,不需要調整和修改。為此,我們根據官渡鎮等鎮(鄉)提出的建議作了相應調整。10月30日,在市國土資源局徵求市國土資源系統的領導和專家意見,認為可提交市委、政府討論。
10月31日,市委中心學習組學習暨赤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徵求意見會議審議了《赤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編成果)和《主要指標分解方案(徵求意見稿)》。會議認為提交審議的《主要指標分解方案(徵求意見稿)》的編制,基本思路清晰、重點突出,基本方案可行、布局合理,既符合國家巨觀調控政策又充分考慮了地方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根據會議的意見,對《方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11月5日和11月6日,再次經市國土資源局各科室和市領導小組相關成果單位討論。11月7日,經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最後核實補充完善,最終形成了《方案》。現對《方案》作如下說明。
一、規劃指標下達和分解背景
為解決現行土地規劃不適應地方經濟發展的矛盾,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加快全省土地規劃修編進度,我市縣(市)級需於今年年底完成規劃大綱的上報和評審。對在現行土地規劃無法安排的用地需求,可在通過評審的大綱框架內對現行土地規划進行局部調整。為此,遵義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遵市規劃修編辦〔2007〕2號”檔案分解下達了本次土地規劃修編主要規劃指標,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是在遵義市下達給赤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指標基礎上,依據赤水實際情況進行分解下達的。但其涉及的主要指標還需《全國綱要》正式審議通過後才能確定。
二、關於基礎數據的確定
根據土地規劃修編有關要求,本次土地規劃修編規劃期為2006年至2020年,以2010年為近期年,2020年為目標年。基期年確定為2005年,除基本農田面積以2004年基本農田大檢查成果為基數外,其他以2005年土地變更調查數為基數。
三、關於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
《方案》對以上三個指標測算了各地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的義務量。同時,為切實保障重點建設區域、重點建設項目和近期建設用地的要求,確定了各地在規劃期須達到的任務量。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任務量小於義務量的地方,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措施,對超義務量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地方給予經濟補償。為加強本輪土地規劃彈性,遵義市下達我市基本農田預備指標為194.39公頃。在下步規劃實施中,確有無法避開基本農田的重點建設項目,其占用基本農田面積可在預備指標中解決,不再上報國務院審批。
在規劃期將加大對整理復墾開發等投入,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有缺額的地方,通過繳納耕地開墾費的方式進行易地補充。
四、關於《方案》中的城鄉建設用地等指標
《方案》中城鄉建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等指標,遵義市分解給我市的指標分別為408.85公頃、199.00公頃和63.00公頃,為保證下級規劃服從上級的要求,根據各鎮(鄉)街道辦事處對上輪規劃指標的使用率進行測算分解。不足部分,利用遵義市下達給我市的其他用地700.00公頃指標調劑解決。但是,在調劑其他用地指標時,以市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交通建設(特別是高速公路建設)和已知的能源、旅遊、工礦等國家、省、遵義市和我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為主,各鎮(鄉)小城鎮建設用地為輔。水利提供的電站建設用地不屬於水利設施用地,列入工礦用地範圍考慮。避免再次出現指標過於分散、有指標無地用和項目用地無法建設的窘迫局面。(其餘表冊可登錄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網站赤水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