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市2010年春節運輸工作,保障廣大旅客和市民出行安全、便捷,保障重要物資運輸及時、有序和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民眾過一個歡快祥和、和諧喜慶的春節。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認真做好2010年春運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09〕33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認真做好2010年春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春運工作時間
從2010年1月30日開始至3月10日結束,總計40天。
二、春運工作的指導原則
和諧有序,安全為先,科學組織,優質便捷。
三、加強組織領導
春運工作關係到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做好春運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為確保春運工作和諧、安全、科學、快捷、有序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春運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袁曉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漢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
蔡良忠 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王學平 市交通局局長
黃強 市發改局局長
柳青勇 市經貿局局長
成員:鍾剛 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
陳訓書 市交通局副局長
劉濤 市經貿局副局長
黃春雷 市物價局副局長
鄒榮良 市安監局副局長
楊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長
張思源 市人勞社保局副局長
羅紹敏 市工商局副局長
趙群躍 市建設局副局長
張涌市旅遊局副局長
市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交通局,王學平兼任辦公室主任,陳訓書、鍾剛、劉濤、鄒榮良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鄒愛萍(市客運站)、黃秀剛(市公路管理所)、唐善坤(市運管所)為辦公室組成人員,負責全市春運期間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春運工作結束後,協調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四、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運力
2010年春運期間,我市旅客運輸需求將更加旺盛,形成客運高峰,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各有關部門和運輸單位,要高度重視春運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在科學預測運量的基礎上,加強運輸組織,以客為主,統籌安排運力,特別是在“民工潮”、“學生潮”比較集中的時段,要適時加開客車,增加班次,盡力滿足民眾出行需求。交通、交警、人勞社保、經貿、旅遊、民政等部門要針對春運實際,提前制定與本部門、本行業相關的工作預案。各運輸部門要加強聯繫,及時掌握旅客集散信息,有效組織運力,確保旅客及時疏散。人勞社保部門要密切關注民工流動情況,做好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安排好人民民眾生活用品和其他重要物資的運輸,保證市場供應。
五、強化監管,確保春運安全
確保全全是春運工作的首要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監督檢查,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具體措施。
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車站、碼頭及幹線公路的巡查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和廣大旅客的出行安全。同時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乘坐車船。
各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駕車人資格,開展一次加強對司乘人員、經營者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責任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範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確保行車安全。公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採取有效措施,規範執法行為,整頓運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黑車”、“宰客”和“車匪路霸”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運輸企業要加強參運設備日常的維修和檢查,確保運輸工具和設施處於良好狀態,要專題開展一次對運輸工具、安全設施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運輸工具和設施投入春運。
春運期間,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深入車站、道路、碼頭,檢查春運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春運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突發事件要迅速妥善處理,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
六、做好應急預案,快速處置突發事件
為有效應對春運突出事件及特殊情況,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春運順利完成,各有關部門要結合今年實際,認真制定、完善各類春運應急預案;要加強春運監測,及時掌握動態,對可能影響春運的信息,特別是苗頭性信息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問題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規模和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做到反應快速、應對準確,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並儘快恢復交通秩序。
春運期間容易出現運力下降、客流驟增、惡劣天氣造成旅客大量滯留等突發事件。若一旦發生,市有關部門要針對事件發生的方式、規模和影響程式,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各運輸主管部門和企業要有春運應急運力儲備,對應急所需的各類物品,要提前準備,以備急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和配合,建立健全春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聯動,預案對接的溝通機制,相互協作,形成合力。
七、加強市場監管,維護旅客合法權益
春運期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價格和收費管理,規範執法行為,堅決制止利用春運亂漲價、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切實減輕企業和人民民眾的負擔;要堅決打擊“拉客”、“宰客”、“倒客”、倒賣車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動,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要結合實際,積極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減輕公路客運經營者的負擔,調動公路客車經營者積極性。
八、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營造和諧春運氛圍
各有關部門和運輸單位,要牢固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以方便旅客出行為目標,採取各種措施,全面提高服務質量。要及時發布運輸信息,延長售票時間,增設售票視窗,增加預售票期限。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運輸正點率,妥善處置因運輸時間延誤而引起的各類糾紛。要公布服務監督電話,自覺接受旅客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
春運期間,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春運政策和措施,及時發布春運信息,積極開展安全出行的宣傳工作。各春運單位要加強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所管轄範圍的工作情況,並將春運工作中發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市春運辦協調解決,保證春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