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37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82號)及《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農辦科〔2007〕4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順利推進我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
農業污染源普查是整個污染普查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普查工作量大、面廣、技術性強,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按時完成,市政府成立了赤水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農業局土肥站,具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農村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加強領導,立即成立以農業、畜牧部門為主的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辦公室從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農推、植保、能源等部門中抽調業務骨幹組成。各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組織好本地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專項經費
各地要根據《貴州省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要求,按照我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對因經費落實不力而影響全市普查工作進度和質量,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行政責任。
三、精心組織,抓緊完成清查工作
單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為確定普查總體樣本數,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各地務必要按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細則》要求,結合統計、農業、畜牧(水產)等部門資料,對轄區範圍內的污染源單位的規模、數量進行實地清查,摸清底數。清查工作按以下三個階段進行:一是初查。由鄉鎮辦按年報表、統計資料進行初報。二是複查(二次清查)。為提高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採取二次清查的方法,由普查員逐村逐戶覆核,以確保清查結果不重複、不遺漏,再按覆核結果確定抽樣比例和普查對象。三是補查。在確定清查名錄後,再採取抽樣或網式調查落實。按照污染源普查的時限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務必加強督促指導,確保2007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清查任務。
四、明確責任,確保普查質量
各地要充分認識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增強搞好普查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認真做好農業污染源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和數據錄入員的選聘工作,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和安排開展宣傳、動員、培訓、清查、全面普查、數據錄入、質量檢查、數據匯總上報等工作,建立完善質量控制責任制,嚴格考評制度,確保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質量完成。
附:赤水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赤水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建機構(2007.12.10—19)
成立赤水市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小組及辦公室,市農業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設在市土肥站(簡稱市農業污染普查辦),各鄉鎮也應儘快成立相應的農業污染源普查小組及辦公室,要從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環保能源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幹參與此項工作。
二、制定方案(2007.12.10—12.19)
制定市級農業污染源普查方案並下發,各鄉鎮辦應根據市級方案,並結合本地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源情況制定本地實施計畫、方案以及人員組建。
三、行政組織宣傳動員、實施
按國務院第508號令,條例中第十五條指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污染普查工作”,請電視台、報社加大宣傳力度,使全市人民知曉加強污染源普查的意義、目的及其重要性。
四、清查工作(2007.12.19—12.27)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清查工作督促指導,確保按時完成。此項具體由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組組織進行,結合統計、農業、畜牧、水產等部門的資料,對鄉、鎮、辦的污染源單位的規模、數量進行實地清查。全市清查工作分初查、複查、補查三個階段進行。各鄉鎮辦將清查數於2007年12月24日報市農業污普辦。
五、培訓工作(2008.1.3—1.16)
對各鄉鎮辦清查後確定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和數據錄入員進行培訓,培訓由遵義市污普辦組織確定(以最後通知為準)。
六、入戶普查(2008.2.22—4.30)
各鄉鎮辦根據實際情況設定領導小組(含普查、輔查、抽查、數據錄入、綜合協調、後勤保障方面)來保證普查工作的準確順利完成。
七、數據錄入(2008.3.3—4.30)
1、初錄:把普查表格的錄入任務落實到各個錄入員。
2、復錄:由數據復錄員對每個表格按照軟體的批量復錄進行復錄。
3、審核:通過軟體的數據審核保證各項指標在邏輯上的合理性。
八、質量管理(2008.2.22—4.30)
農業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管理是污染源普查的關鍵,是衡量普查成效與否的標準。我們在普查過程中要建立多重質量管理機制,把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數據錄入員的培訓作為重點,同時在普查的力量上給予多方面的支持,確保普查數據的真實性。
九、數據上報(2008.5.1—6.10)
經過多次複查,審核的數據經市農業污普工作組組織驗收,匯總上報上級農業污普辦,確保普查質量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迎接上級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