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市司法局、市計生局和市信用聯社
1.法院在本鄉鎮(單位)開展執行工作的基本情況和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總體評價;
2.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二)市人民法院
1.執行工作基本情況(含2008年以來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情況);
2.主要工作措施;
3.當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4.進一步做好執行工作的打算和對有關機關、部門的建議。
二、調研單位及時間安排
6月28日下午:計生局
6月29日上午:葫市鎮 下午:元厚鎮
6月30日上午:市司法局 下午:市信用聯社
7月1日上午:寶源鄉 下午:市法院
三、調研形式及有關事項
1.調研採取到上列鄉鎮和單位召開座談會、走訪部分當事人等形式進行。鄉鎮座談會請分管政法的領導、公安派出所負責人、司法助理員及2-4名市、鄉兩級人大代表參加。2008年以來有村(居)民申請過執行案件的村(居)和市人民法院在轄區執行過案件的村(居),鄉鎮要選定2-3個村(居),每個村(居)確定一名負責人參加座談會。市司法局座談會由市司法局組織3-5名代理案件較多的律師、鄉鎮法律工作者參加。市計生局、信用聯社座談會請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
2.請上列鄉鎮和單位提前做好安排,並準備書面材料一式6份。
3.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時間預計在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市人民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規定》,於7月15日前將報告稿送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內司工委審查。
赤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