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三中關於有償出讓學生公寓、食堂經營權出讓公告

如下: 一、出讓標的物:學生公寓、食堂經營權。
本次擬出讓赤水三中高中部學生公寓、食堂經營權,經營期限為20—30年。
二、報名資格及條件
1、凡屬我國境內外的公司、企事業單位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報名參加競買。報名時須提供有效資質證件。
2、報名時間:7月12日——7月21日(節假日不休)。
3、報名地點:赤水三中總務處(謝絕電函等其它形式報名)。
4、報名時交報名費、資料費和現場踏勘費3000元(不退)。競買保證金100萬元,必須在7月24日16:00前交到出讓人指定帳戶(未獲開發權的7日無息全額退還),競買人獲得經營權後,競買保證金轉作出讓金。
5、現場踏勘時間:7月22日早上8:00赤水三中。
6、出讓掛牌時間:7月25日8:00——8月5日12:00(節假日不休)。
7、出讓地點:赤水三中教職工會議室。
三、出讓原則
1、採取固定底價,降幅競時的原則掛牌公開出讓,其底價是承諾投資額不少於500萬,以經營期限為競買指標,在20—30年經營年限內,以1個月為降幅時限,經營時限最少者中標。
2、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經營時限少者得”的原則進行公開出讓。
四、競買人須知
1、競買人須負責修建赤水三中高中部學生公寓4000平方米,食堂1800平方米及附屬設施,投資額不少於500萬元,承建學生公寓、食堂及其附屬設施可自建或轉包他人修建。
2、本次出讓的學生公寓、食堂經營權年限為20—30年(契約簽訂之日起計)。期滿後,高中學生公寓、食堂及其附屬設施及經營權無償收歸赤水三中。若再轉讓,同等條件下優先出讓給原業主。
3、競買人修建的高中部學生公寓、食堂及其附屬設施產權歸赤水三中所有,競買人不得將其抵押作它用。在該契約簽訂後15日內與赤水三中簽訂協定,並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學生公寓、食堂的估算總投資500萬元的5%(2.5萬元)交納,按工程進度分期返還。
4、競買人獲得經營權後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所產生的利息歸競買人所有。履約保證金須經雙方簽章後方可啟用。
5、競買人獲得經營權後未經出讓方同意,不得將所獲得的項目經營權進行轉讓,否則出讓方有權收回全部經營權,所交出讓金和履約保證金概不退還。
6、競買人獲得開發權後依法辦理土地使用、環保、水利、工商、稅務等相關手續,手續的辦理由可我市招商局全程代辦,所產生的費用由企業自己承擔。
7、競買人獲得經營權後享受赤水市招商引資以及教育工程項目建設相關優惠政策。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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