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川縣科技局

2、組織編制轄區內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安排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指導和督促規劃的具體實施。 4、指導和督促檢查縣級各科技部門、鄉鎮(場)的科技進步工作,促進各項科技措施的推廣落實。 6、組織對全縣重大科技課題進行全力攻關;組織縣內專家對轄區內科技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對科技項目進行驗收,組織科技成果的推薦請獎。

主要職責

1、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的科技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參與地方性科技管理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2、組織編制轄區內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安排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指導和督促規劃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各級各部門宣傳科學思想,普及科學知識的系列活動,指導、督促各級抓好科技培訓,提高勞動者的科技素質和勞動技能。
4、指導和督促檢查縣級各科技部門、鄉鎮(場)的科技進步工作,促進各項科技措施的推廣落實。
5、負責對轄區內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體系建設,做好對科技進步工作情況及優秀科技人才的考核、考評、推優等工作;對轄區內智慧財產權進行管理和保護,協調處理好智慧財產權的糾紛。
6、組織對全縣重大科技課題進行全力攻關;組織縣內專家對轄區內科技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對科技項目進行驗收,組織科技成果的推薦請獎。
7、組織管理縣內技術交流與合作;對外推介賓川重大科技開發項目,積極引進資金和先進技術,加強與省內外科研機構、院校、科技企業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8、組織動員編制全縣科技開發項目,努力向國家、省州爭取立項扶持工作,並負責對上級批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有計畫地下達縣級科技計畫項目,督促、檢查項目實施情況。參與相關部門對轄區內行業科技項目進行檢查、指導。
9、加速新技術、新品種、新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構建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完善科技服務體系,指導各種學會、研究會的發展。
10、辦理縣委、縣政府及縣科技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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