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內容
資本性收益的內容主要應該有:
1、國家投人。指國家無償撥人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周轉款項及專項撥款所形成的固定資產:
2、國有土地轉讓淨收入。指原國家列撥結企業的土地,有償轉讓使用權淨收入,扣除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收益金等;
3、受贈財產;
4、資本溢采。包括股份制企業溢價發生的股票收益、合資企業實收資本超出賢本金差額和資本匯率折算差額;
5、資產增值。指企業涉及產權變動對資產重估的增值部分;
6、投資增值。指企業用固定資產 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投入或收回評估值與帳面值之差。
原則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薪條件下,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尤其是中國即將加人WTO的形式下,中國企業的管理必須與國際慣例接軌。作為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的會計核算必須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正確劃分經營性收益和資本性收益的界限,維護企業所有者和投資者的台法權益.防止資本流失,防止利潤虛擬,防止會計報告造假,以利於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
根據會計理論,經營性收益和資本性收益屬於會計收益的兩大構成內容,是財務收人的兩大組成部分。經營性收益主要是指營業收人及其相關的其它利得;資本性收益主要是指由資本本身產生的收入,是資本的增值。在我國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育不成熟,會計理論發展相對滯後,劃分原則不明確,許多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或將兩項收益混為一談,或只講經營性收益,不講資本性收益 把資本性收益記在經營性收益帳上.這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危害相當嚴重。
一、會計收益劃分原則的提出
在企業會計核算循環中,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會計報告構成了會計信息輸人、輸出的基本處理環節。而在這一循環體系中 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是會計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信息揭示的本質要求,也是會計實務操作的基本規則、規範。但是會計收益的劃分原則,即劃分經營性收益與資本性收益的原則.未能成為我國企業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實踐中會計收益的劃分問題對企業會計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應上升、歸納為“一般原則 。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保證會計核算真實。從嚴格意義上講,收益與收人的概念有所不同,收益包括收人和利得。經營性收益產生於生產經營括動過程,包括營業收人、投資收人 營業外收人、利息收入和其它利得;資本性收益產生於資本溢價、增值、匯率變動等。前者是構成企業利潤總額的基礎,後者是企業資本準備金(亦稱準資本),屬於投資各方共有的權益。因此,兩者有本質區別,如果在企業會計處理上混淆了兩種收益則可能導致企業經營成果的扭曲。
二是維護投資者利益,防止企業資本流失。資本性收益和經營性收益最終構成企業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但兩者分配擊向和用遮不同。經營性收益在繳納所得稅、彌補以前會計年度虧損、提取一部分盈餘公積金後,絕大部分用於分配:資本性收益只能計人“實收資本”或 資本公積 帳戶.按規定程式資本公積可轉增資本,但絕不能用於發放股利和分配。
由於兩種收益的性質不同,如果會計處理的界限不清.則可能發生侵害投資者權益的現象。
鑒於此,西方許多國家早在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以後.就吸取了由於會計收益計量的隨意性而任意粉飾會計報告的教訓,先後界定和公布了會計收益的劃分原則。例如,美國會計師協會與紐約證券交易所1932年共同組成特別委員會,提出了 會計五原則”.其中就有兩項涉及會計收益的劃分問題。經營性收益與資本性收益的劃分原則,已被西方國家以準剛、標準的形式予以公告並運用.並得到國際會計準則的公認。在我國 對這兩項收益的劃分原則,尚無明確理論。
西方許多國家的經濟發展證明,越是股份制經濟發展初期.越要注重股份公司報表公告的客觀、公正、可靠,以正確引導投資投向和投量。我國目前正積極穩步地推行股份制改造,國家、法人、個人、外商參股經營已成為企業資本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推動股份制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就是要求強化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規範會計主體的收益計算,防止隱瞞或冒估利漓的現象發生,維護投資者台法利益。這一點,在股份制經擠啟動發展階段和股市尚不健全的起階段尤為重要.搞不好會因收益標準的偏差導致不同企業的經營業績缺乏可比性和真實性,使錯誤的利漓信號引導投資者步人投資誤區,引發股市的被動和混亂。況且,利漓指標是考核企業經營業績、決定工資分配和評價、診斷企業財務狀況的敏感性指標。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廠長利海 等誇大或隱瞞會計利潤的問題,原因正在於此。因此,必須使經營性收益和資本性虛假收益的漏洞,必須將劃分經營性收益與資本性收益的問題以會計按算的一般原則予以確立,井作出深刻的揭示與科學規範,起到警示和告誡作用。
二、會計收益劃分理論的形成
隨著生產的社會化和經營活動的持續化、自動化,由於企業內部深人細緻的管理要求,產生了定期計算經營成果和報送會計信息的辦法,因而就要求對經營收益進行分期接算。這樣,就形成了早期的按權責發生制確定經營收益的理論、即:不論是否在本期收到現金收人,只要應歸屬於本期的收人均應在本期加以確認;不論是否在以後各期收到現金收人.只要應歸屬於以後各期的收人均在以後各期予以確認。
由於社會化太生產的蓬勃發展,資本規模日趨擴大,資奉流動頻繁,投資、籌資行為多元化,出現了股份、聯營、兼併、改組等資本的重組和流動現象,誕生了除經營性收益以外的許多資本性收益現象,如股票發行價高於面值的溢價額;,止業兼併或合併後,評估後的淨權益太於帳面淨權益;按法律規定資產評估後,重估值高於帳面值,等等,這種日趨增多的財務現象,則呼喚會計收益劃分理論的產生。國際會計準則16號公告 固定資產會計”和25號公告 投資會計”概括了這類收益的研究成果,“固定資產重估價”所弓I起的帳面淨值增加,通常是以重估價盈采科目直接貸記股東權益,一般不能用於 盈采分配” “長期投資重估價引導帳面金額的增加數,是做為重估價盈采直接貸記業主權益 ”至此,會計收益打碗了僅在經營性收益中分期捌分的原初理論,而邁向經營性與資本性收益的分類劃分的較高層次。
根據我國情況,經營性收益,是指該項收益的發生與生產經營話動有關,應反映在本期或下期損益表收人或利得之中;所謂資本性收益,是指該項收益的發生與生產經營話動無關,應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之中。
劃分經營性收益與資本性收益的原則,與權責發生制和收入確認原則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首先.前者統馭後者。任何收益的發生,必須先在經營性收益和資本性收益之間進行初次確認,倘若屬於資本性收益,則直接計有關資本、資本公積帳戶;倘若屬於經營性收益,則再根據收人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再確認,分期計人各期損益。初次確認是基礎.二次確認是初敬確認的延伸和具體化。
其次,後者不完全適用於前者。收人實現原則和權責發生原則是進行經營性收益的期間計算的標準,但它們並不適用於資本性收益的衡量,因為資本性收益不計人經營成果,一般按收付實現制原則予以確認劃分經營性收益與資本性收益的標準就是看某項收益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有經濟上的因果聯繫。概括起來,下列收益應列作資本性收益:
一是在生產經營活動開始前集籌的資本收人,包括收進股(資)本和溢價,捐贈的資產和國家撥^資本等;
二是通貨膨脹{緊縮)引起的資產重估增{減)值;
三是游離於會計主體的對外投資活動,投出(收回)資產評估價與帳面價差額;
四是企業生產經營話動歇業時所發生的合併、兼併或改組行為的淨權益評估值與帳面值之差:
五是企業破產清算後,發生的清算收人、利得。其它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收益,如資產處置收益、利息收益、營業收益等,應計人經營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