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制定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督查各區(市、縣)的執行情況。指導、督促各區(市、縣)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開展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3、堅持“三為主”,推進“三結合”,綜合協調有關單位和社會力量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和督促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優先優惠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和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4、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5、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制定工作計畫及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與服務;指導和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藥具發放工作。
6、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7、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協調、指導和統計工作及信訪工作。
8、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9、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工作。
10、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11、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處)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工作,起草重要文稿,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機關政務、會務、文秘、檔案、接待、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保密、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房改、社會治安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機關黨總支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困難;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協助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3、規劃統計處(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行分類指導,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
4、宣傳教育處
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行動”等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內、外宣傳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新聞發布會;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5、政策法規處(信訪辦)
參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起草,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工作、“三結合”工作的規劃與實施;組織協助相關部門建立完善和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優先優惠政策和綜合治理人口工作職責,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訪工作;調查幹部違法生育案件。
6、駐市人口計生局紀檢監察室
檢查局機關及所屬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命令、決定的情況,對黨員幹部實行黨章和監察法規定範圍的監督;對黨員幹部職工進行黨紀政紀教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檢查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以及所屬系統的重要違紀案件,受理機關及所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7、科學技術處(出生缺陷干預處)
配合省人口計生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負責計畫生育技術、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對計畫生育技術和避孕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制定工作計畫及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服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和出生人口缺陷干預工作;申報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課題並組織實施;組織病殘兒鑑定和手術併發症鑑定;負責計生系統業務人員職稱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計畫生育科研成果的評審、鑑定。
8、財務處
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經費投入計畫;對計畫生育事業費、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指導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申報有關基本建設項目資金;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工作。
9、綜合督查處
督查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決定執行情況;督查省下達人口計生雙線目標任務、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和綜合治理人口工作目標任務執行情況;協調落實“一票否決”制;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目標管理、督辦工作。
10、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人口計生信息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求、任務等的制定、貫徹和落實;承擔與省人口計生委的對口業務聯絡以及完成省人口計生委下達的信息化工作任務;負責全市人口計生系統計算機信息網路的技術建設、指導和維護;負責全市縣級網路管理員、鄉(鎮、辦、)級微機員業務指導和培訓;承擔人口計生軟體的研發、推廣、套用;負責市級人口信息資料庫的管理;負責全市人口計生局區域網路的建立、維護、運行和管理;負責收集、整理各類人口計生信息,以綜合信息平台的方式提供給上級部門參考,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全市政府信息化建設,與相關部門實現人口管理信息的交換;建立、維護市人口計生網站;配合規劃統計處及其他處室完成人口抽樣調查的數據處理及其他工作。
11、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有關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協助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做好地方性立法的相關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檢查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對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對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所需條件和保障,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12、貴陽市計畫生育協會
在市委的領導下,協助政府動員廣大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主要任務,圍繞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組織會員、開展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參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參與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反映民眾訴求,維護合法權益,發動民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配合其它群團組織參與社會事務和公益活動,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幫助計畫生育家庭實現“少生快富”,傳播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預防性病、愛滋病等知識;擬實施國際、國內有關合作項目並搞好管理、指導、接受上級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