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作者

責任編輯,有學者明確提出了責任作者的責任:“責任作者必須對每篇投稿(原始的研究報告、摘要、綜述、章節等)負全部責任,責任作者負有領導本團隊做研究、協調完成工作、起草原稿、使所投稿件滿足切題原則並作必要的修改、以及應對來自本團隊的諮詢或質疑的責任。責任作者必須對整篇稿件進行審核以確保稿件的真實性。

大意

一、負責或負有對客觀存在事的物形態進行如是文字性描述責任的一方(或者是某人或者是某個單位組織)。
二、責任作者也稱作者,是指形成檔案內容並對其負有責任的團體(單位組織)或個人,用漢字表示。

詞條來源

該詞源自於羅馬法,侵權責任法內容。

詞條辨析

責任作者通常是指定作者,事實上,亦有細化分類。包括:

署名作者

署名作者,亦稱名義作者,是指該作者並非作品實際創作者,但因為法律關係或其他原因,將該作品作者署名權歸屬於其所有。

原作者

原作者,即指作品實際創作者。或者作品的主要作者、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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