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史鑑:二十四史上的那些貪官們

貪腐史鑑:二十四史上的那些貪官們

《貪腐史鑑:二十四史上的那些貪官們》是一部專涉貪腐主題的歷史人物隨筆,也是迄今為止國內出版的一部收錄人物最全的歷代貪官評傳。書中自二十四史挖出兩百多名涉身貪腐的歷史人物,大多位列公卿或身居要津,都曾是史上“老虎”級的重磅貪官。作者堅持以正史為依據,佐以數百種歷代珍存的史書典籍,史料翔實,內容出新,敘事凝練,文字風趣,同時儘量保留古籍蘊含的豐富“養分”和“原汁原味”的閱讀感受。該書內容在集結前曾作為報紙專欄文章連載近三年,得到幾十萬名讀者和有關專家學者好評。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貪腐史鑑:二十四史上的那些貪官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王旭,祖籍山東濟南,1962年生於北京,1984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學會會員,資深報人。先後任職於國家某部、國內某法制主流媒體,做過機關幹部、報社編輯記者、雜誌副主編、記者站站長、編輯室主任等。出版和發表過系列小說《我是好人》、系列散文《那時兒戲》、紀實文學《中國文化大訴訟》及詩歌合集等各類文學和新聞作品數百萬字。2009年起離崗寫作,並為報紙、雜誌等主持和撰寫專欄。

圖書目錄

序篇遠古就有“那些事”
先秦
羊舌鮒:首條“貪魚”落法網
伯嚭:貪以誤國一“歪梁”
季斯:聲色犬馬敗國運
智瑤:身死地分由貪愎
後勝:飽食秦賂做“齊奸”
郭開:小人為禍覆萬軍
秦漢
李斯:貪權戀祿留污點
趙高:人心不足蛇吞象
徐福:煙濤微茫“第一逃”
鄧通:占盡銅山鑄遺恨
田蚡:外戚得志更猖狂
主父偃:“倒行暴施”作格言
張湯:瀆法弄權如兒戲
王溫舒:以貪養酷黑老大
杜周:酷吏傳家財“巨萬”
田延年:失足猶念保“名節”
石顯:“中人”變詐再逞威
淳于長:枉憑裙帶系浮華
董賢:分桃斷袖誤江山
竇憲:瑕足掩瑜枉勒功
梁冀:跋扈將軍富比國
單超:宦官五侯領頭狼
四橫:權閹亂朝四災星
侯覽:禍興黨錮害廉直
王甫:貪虐備極迎惡報
張讓:陪侍昏君為腐惡
趙忠:瞞上欺下“父母官”
董卓:趁火打劫逞邪志
袁術:四世三公孳淫侈
三國兩晉
許攸:才茂德衰“危險品”
曹爽:不堪其任禍臨身
黃皓:豎刁再世蜀漢亡
石崇:洛陽鬥富炫豪奢
王戎:貪財屍位負清名
王敦:蜂目豺聲懷不仁
王述:“足當自止”罪難辭
謝石:淝水難滌墨蠹名
王國寶:不修廉隅難苟全
司馬道子:酒色王爺斷晉祚
桓玄:“世載凶德”官二代
殷仲文:“叨昧偽封”馬屁精
南北朝
王鎮惡:因貪毀信斷前程
庾炳之:雁過拔毛遭眾叛
顏師伯:專打主上“愛好”牌
戴法興:“寒人”權重更須防
吳喜:貪人蒙陷難喊冤
阮佃夫:權歸近狎必滋腐
茹法亮:四方餉遺年百萬
綦母珍之:巧諂淫主飽私慾
劉悛:捐效浮財作護身
曹虎:一生戎馬為私利
鄧元起:“五九”現象古有之
蕭宏:腐敗無能集一身
朱異:諂黷亂政禍蕭梁
侯安都:倚功裒斂難善終
蔡景歷:“改了再犯”污點多
陳方泰:混世魔王頻復出
江總:隔江猶唱後庭花
公孫軌:道貌岸然官匪頭
元禧:教化古來非萬能
趙脩:落馬牽出罪己詔
元脩義:唯專貨賄志益昏
元暉:少為“餓虎”老更貪
劉騰:戮相廢后據天下
元叉:“志欲無限”才術淺
元琛:為逐華侈投權宦
元雍:殉身朽政難塞責
李崇:官商販肆斂巨財
孫騰:居功專恣志驕盈
高隆之:律人容易律己難
司馬子如:變形自如混官場
尉景:“痛說家史”躲制裁
和士開:城狐社鼠慣奸諂
祖珽:榮華歌笑盡成空
馮子琮:假便選曹擇快婿
段孝言:非賄則舊定銓擢
高阿那肱:賣完官爵賣昏君
宇文護:福威在己昵群小
隋唐
劉昉:立隋之功緣奸謀
鄭譯:“相龍高手”由貪敗
楊素:英才墮腐有“余悲”
宇文述:柔顏悅主勢傾朝
裴蘊:素懷奸險附淫暴
虞世基:兩朝昏主吹鼓手
宇文化及:貪冒竊國把命賠
封倫:揣險投唐得“繆”謚
許敬宗:篡改國史出己私
李義府:溫恭其表笑藏刀
李元嬰:滕王高閣警後人
來俊臣:請君入甕終及己
薛懷義:恃寵得權益驕倨
張易之:弟兄同“幸”勢焰昌
武三思:鉤探隱微謀篡逆
宗楚客:“潛通獫狁”釀邊患
宋之問:自榜孤直遺笑柄
崔浞:三登宰輔滿門贓
李林甫:遺毒千年“馬料論”
王鉷:殘人害物招嗟怨
楊國忠:恃寵禍國死馬嵬
高力士:逆宦當朝群佞昌
魚朝恩:宦官養子亦“拼爹”
元載:昵狎權宦引貪猥
王縉:貪瀆欺世假佛徒
陳少游:攫財事敗死羞悸
竇參:起自“門蔭”敗由驕
裴延齡:剝下附上充政績
王侄:貪者難當革新任
李錡:暴踞藩垣終僭叛
王鍔:一生狡算獲奸名
王播:隨勢浮沉附權宦
鄭註:甘露之敗肇禍人
仇士良:太監“宗師”蠱晚唐
五代十國
趙岩:自負勛戚終罹禍
段凝:贓賄得官欺兩朝
趙在禮:苛剝百姓奉權豪
杜重威:賣國叛義“縮頭將”
蘇逢吉:貪詐無行竊高位
王峻:“優容”之下倍驕橫
馮延巳:交結“五鬼”亂南唐

石守信:釋去兵權做貪官
王全斌:集體腐敗“領頭羊”
王仁贍:恣吏為貪再遭貶
趙普:“半部論語”作虎皮
曹翰:屠城掠財得詛咒
王欽若:奸邪險偽稱“癭相”
丁謂:“溜須”遂有“鶴相”名
夏竦:挾私害賢毀新政
蔡京:“六賊”之首逞狡謀
蔡攸:“不減乃父”敗國臣
王黼:“多智善佞”為患深
朱勐:暴興酷役虐東南
童貫:“媼相”稔禍罪難償
梁師成:“隱相”竊權國人憤
高俅:躐躋顯位壞軍政
張俊:“鐵臉”太尉遭撻啐
秦檜:老奸千載難翻案
王繼先:怙勢奸法冠群佞
韓侂胄:斥廉縱貪啟禍端
蘇師旦:招權納賄釀國恥
陳自強:附阿充位老益貪
史彌遠:一世奸雄畏歌諷
梁成大:堂廡列贓不為恥
李知孝:助惡為凶同遭譴
丁大全:藍面賊心“不吠犬”
賈似道:“湖上平章”罪千秋
遼、夏、金、元
耶律麻答:貪殘酷虐失中土
耶律乙辛:《十香》冤案陷中宮
張孝傑:百萬黃金築相門
蕭奉先:“戚里庸才”善“宮斗”
察哥:少壯英雄晚敗節
任得敬:脅主分國啟惡端
徒單恭:貪斂得名“金總管”
徒單貞:屢受責罰貪不改
完顏文:昏君明主概“通吃”
紇石烈執中:累過不悛蠹四朝
奧都剌合蠻:奸商奪政害民生
阿合馬:肆行苛政益貪橫
盧世榮:“疾足之犬”難久寵
桑哥:鑽膏剔髓榨蒼生
鐵木迭兒:奸貪怙恃“貴人”寵
燕鐵木兒:腐惡荒淫溺血斃
伯顏:可憐權盛令智昏
哈麻:褻幸之臣藏惡深
搠思監:無計匡時唯禍世
朴不花:腐蛀於內蠹元廷

胡惟庸:債轅末相著奸名
藍玉:驕蹇自恣禍由生
紀綱:錦衣“貪狗”也遭“烹”
劉觀:屢獲優容壞朝風
王振:諂主作奸啟閹患
石亨:居功“奪門”斗邪狠
徐有貞:“欲圖”之罪反及己
汪直:挾威西廠傾天下
尚銘:獨專東廠詐贓財
梁芳:貪黷諛佞為內鬼
萬安:“萬歲閣老”唯混世
劉吉:屢彈不倒“劉棉花”
李廣:“黃米白米”掩贓私
劉瑾:竊權急賄顓天下
焦芳:賣節瀆政充閹黨
劉宇:鄙夫戀位終遭棄
張彩:作秀掩奸成“新秀”
錢寧:錦衣新佞誘昏君
江彬:冒功黷武更奪寵
郭勛:沽恩“禮議”行奸慝
仇鸞:功無寸尺唯貪戾
陸炳:折節朝士難掩惡
趙文華:奸貪事敗捫腹死
鄢懋卿:謫貶海瑞天下譏
嚴嵩:貪賄之巨實曠古
嚴世蕃:憑席父勢號“東樓”
胡宗憲:詐術奸謀難久倚
張居正:偏恣貪斂玷豐功
馮保:矯詔擅權充“內相”
張鯨:東宮舊閹作威福
陳奉:剝下欺上激民變
梁永:劫財盜墓奉昏君
魏忠賢:黑惡無前九千歲
顧秉謙:庸劣無恥投魏閹
崔呈秀:“五虎”首魁罪難赦
溫體仁:假作孤忠荷殊寵
薛國觀:因貪受戮罪有償
周延儒:酬接太濫難自持
吳昌時:御殿親鞫不供罪
劉宗敏:驕功旬月成罪人
馬士英:恣惡殘朝尤貪鄙
阮大鋮:再興閹黨敗南明
尾篇民主法制鎮貪腐

序言

貪腐現象自古有之,這大概已成通識。但茫茫史海,浩浩典籍,壞人壞事層出不窮。真要查出第一個作為壞人的貪官污吏,和第一件作為壞事的貪腐行為,這也並非易事。嚴肅起來,也要成立個特偵組,抽調史學家、法學家共同進駐,聯手緝查才行。
作為二十四史開山之作,《史記》開門見山就講壞事:《史記·五帝本紀》里,黃帝一出場,就看到“諸侯侵伐,暴虐百姓”。那景象確乎荒蠻,也很暴力,卻也都是在陽光下公開進行的,壞也壞得直白、壞得磊落。這種“陽光下的罪惡”,與貪腐自有明顯的區別。
再看那些人。涿鹿之戰,被黃帝逐殺的蚩尤,罪名是“作亂”和“不用帝命”,其實也就是“不聽話”。阪泉之戰,被黃帝打跑了的炎帝,司馬遷說他“欲侵陵諸侯”,這聽來有點“思想犯罪”的意味。按貪污腐敗的標準,他們都還不夠立案條件。五帝時代的最後一批壞人,就是排在“八愷”、“八元”之後的那四個“不才子”(混沌、窮奇、禱杌、饕餮)。且不說這源於《左傳》記載的“四惡”,更早時只是神話里的“四凶獸”,即便真有其人,也無非幾個品性愚頑的幹部子弟,無外是些“掩義隱賊”、“毀信惡忠”、“不可教訓”之類的毛病。四子不才便也都不成器,無官無權,還沒有來得及獲得貪官的準入資格,就分別被舜帝發配到遠離王城的四極之地,同那裡的魑魅魍魎作戰去了。那代表貪慾的饕餮罪名中有“冒於貨賄”一條,猛一看上去與貪腐倒有幾分疑似,但古漢語中“賄”和“賂”兩字最初都只作“財物”解,冒於貨賄也就是貪圖物質享樂而已,而且“賄賂”與腐敗相關的含義是後來才引申出來的。其後,司馬遷的史筆跨越漫長夏、商兩代,為“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齊兄弟作傳時,說了句“貪夫徇財,烈士徇名”,仿佛於商周之際有所指。細一看,又是“賈子日”。賈子即西漢的短命才子賈誼,說出這話的時間,自然又晚了一千多年。
貪腐的魔影真的那么步履姍姍,非要等到五千年中華文明行程過半,才遲遲登上歷史舞台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為這顯然有違貪污腐敗現象的因果律。理論上講,在人類社會中,只要同時具備如下三個條件,貪污腐敗就一定會像雨後的毒菌一樣適時地滋生出來。這三個必要條件即:一是有私慾存在;二是有可利用的公權力;三是監督制約的疏漏。
條件一、三基本可以視為既有。因為真正意義上對於公權力完全徹底的監督制約,時至今日在世界範圍內也還只能是個理想;而人類私慾的消失,哪怕到了遙遠的未來,也只能還是個理想。只有條件二需作歷史考量:在五帝時代所處的原始公有制度下,社會財富匱乏,且歸氏族公社共有,首領的權力被用來謀求私利的可能性極其微小。隨著五帝時代結束和夏王朝的誕生,隨著帝位禪讓制度的消失,特別是私有制時代的到來,公權力與私利的結合就變得越來越有可能,但《史記》恰恰對這一時期史料的揀選過於粗略。
讓我們翻翻司馬遷的字紙簍,把目光移向比《史記》形成更早的歷史文獻時,很快就有了收穫:《左傳·昭公十四年》有“《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的記載。很明顯,“殺”是刑罰,而“墨”與“昏”、“賊”皆為罪名,此“墨”不同於虞舜時期“墨、劓、剩、宮、大辟”五刑中作為刑罰的彼“墨”。左丘明對這個“墨”的解釋也很清楚:“貪以敗官為墨”。而他所說的皋陶,在虞舜執政時期就擔任刑官,直至夏禹將其定為接班人後,方卒於任上。凡此種種似可導出結論:以“墨”作為貪污腐敗行為的罪名,最晚當在公元前兩千年以前虞舜死後、夏禹在位的夏代早期。而按照今天公認的法學原理,法律是相對滯後於社會發展的。也就是說,先有社會現象,後有法律規制。那么“貪墨”現象的出現,只有可能比這個時間更早。可惜的是,包括左丘明提到的這篇《夏書》原文在內的大量史籍俱遭秦火焚滅,如今已找不到那個時期與“貪墨”有關的案例記載了——理論上“必須有”,史料中“真沒有”。
雖不見官方文獻記載,但古代老百姓對於官家貪腐現象的傳說議論卻是從未斷絕。特別是從周朝初期開始,老百姓陸續編了許多“段子”,對此加以控訴和譏諷,至今還能看到的就是《詩經》“風、雅、頌”里的“十五國風”。這些民間的“段子”以歌謠形式傳了數百年,至春秋中葉,經孔夫子的“聖手”點石成金,成了儒家學習“溫柔敦厚”的教科書,但不少篇章依然葆有很強的戰鬥性。比如那耳熟能詳的“碩鼠碩鼠,無食我黍”(《魏風·碩鼠》)、“彼君子兮,不素餐兮”(《魏風·伐檀》),就是在譏刺某些權貴老爺的貪墨嘴臉;而“之子于歸,百兩御之”(《召南·鵲巢》)、“曷不肅雛,王姬之車”(《召南·何彼裱矣》),則是在揭露公子王孫豪車婚嫁的腐敗現象。至於“燕婉之求,得此戚施”(《邶風·新台》)、“既日歸止,曷又懷止”(《齊風·南山》)、“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適株林,從夏南”(《陳風·株林》),這些民謠,更是大膽地對王公貴族腐化淫惡的私生活,進行影射和撻伐唾罵。這些,對缺失的有關史籍形成一定彌補,也讓我們對遠古時期還比較原始的貪腐現象,有了十分形象和藝術化的感受。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