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奈斯,E.

貝奈斯,E.

捷克斯洛伐克資產階級政治家、總統(1941~1948)。 1943年12月赴莫斯科同蘇聯簽訂《互助友好和戰後合作條約》,接受捷共提出的聯合政府綱領。 捷克斯洛伐克解放後於1946年當選為總統。

貝奈斯,E.

正文

貝奈斯,E.捷克斯洛伐克資產階級政治家、總統(1941~1948)。1884年 5月28日生於摩拉維亞一農民家庭。先後就讀於查理大學巴黎大學,1908年畢業於第戎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博士學位。1909~1914年在布拉格商學院、查理大學講授經濟學、社會學。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積極參與反對奧匈帝國統治,爭取捷克斯洛伐克民族獨立的活動。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成立後,出任外交部長(1918~1935),奉行親法政策,是“小協約國的發起人之一,國際聯盟的積極支持者和活動家,曾多次擔任國聯安全委員會委員、主席。支持法國《東方公約》的主張和蘇聯爭取集體安全的努力,1935年繼T.G.馬薩里克任總統,先後同法、蘇簽訂了互助條約。慕尼黑危機期間,貝奈斯曾希圖依靠英、法、蘇等國支持,抵抗A.希特勒侵略,但由於英法推行綏靖政策,他不敢發動人民,也不願單獨接受蘇聯援助,在英法壓力下,接受了《慕尼黑協定》。1938年10月 5日被迫辭去總統職務,赴美國講學。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於1940年在倫敦建立流亡的民族委員會,1941年反法西斯同盟國承認該委員會為政府,貝奈斯任總統。1943年12月赴莫斯科同蘇聯簽訂《互助友好和戰後合作條約》,接受捷共提出的聯合政府綱領。捷克斯洛伐克解放後於1946年當選為總統。1948年二月事件中同情並支持政變陰謀,陰謀失敗後被迫接受反動部長們的辭呈,批准捷共提出的新政府名單。同年 6月辭去總統職務,9月3日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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