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勒夫人冠服制

崇德元年(1636) 初定,貝勒嫡夫人冠頂嵌東珠六,側夫人嵌東珠五。

順治九年(1652)更定,嫡夫人冠頂、服飾與郡王側妃同。乾隆朝更改服制,貝勒夫人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七,上銜紅寶石。朱緯, 上周綴金孔雀五,飾東珠各三;後金孔雀一,垂珠三行二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石青絛二條,末綴珊瑚。吉服冠與世子福晉同。金約,鏤金雲七。朝褂,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吉服褂前後繡四爪正蟒各一團。朝袍藍及石青諸色隨所用,領、袖用片金緣,冬季用片金加海龍緣,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蟒袍通繡九蟒。領約、朝珠、彩帨絛用石青色,余皆與郡王福晉服制相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