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市政園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全縣市政園林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2、負責組織編制市政園林建設和行業發展等各項專業規劃。
3、負責市政園林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管理使用市政園林管理財政預算及市縣下達的專項經費。
4、負責組織全縣市政園林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設計審定,以及工程報建、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和安全監督等工作的管理。
5、負責全縣市政園林行業的業務管理和指導。
6、負責全縣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城市主幹道清掃保潔;負責縣城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負責城市機動車輛的衛生管理。
7、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公共綠地、防護綠地、道路(鐵路和公路)、河道綠化帶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占用城市綠地、伐移樹木、建設項目配套綠地審批;負責集中綠化費徵收;負責綜合性公園、遊藝機、遊樂園等城市公園管理,指導緊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
8、負責城市道路開挖、占用和設立戶外廣告,夜景燈飾,車輛清洗點的審批管理工作。
9、負責所管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10、負責轄區內所管行業入駐建設企業的市政設施、城市綠化等資質管理。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2、負責搞好濱江公園及南岸護岸大堤的建設工作。
13、城市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建設,公共綠地、生產綠地、城市道路,以及公路鐵路兩側、港口、碼頭的綠化建設與管理。
14、城市園林綠化執法監督的職責。
領導分工
李紹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甘黎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機關日常事務(黨建、群團、退管、創建達標、目標管理、宣傳、精神文明、政工、人事、議提案辦理、財務、文秘等),市政設施建設維護,城市園林綠化管護等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廣場等日常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聯繫辦公室、市政市容科、行政許可服務科、市政園林綠化公司。
彭正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行風評議、水域清漂、城市衛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處置及三峽後扶等工作。負責城市濱江路、雪玉路和斜南溪延生路等日常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聯繫環衛所、潔麗公司。
李志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政監察、安全、信訪、穩定、幫扶及綜合治理,指導鄉鎮市政監察等工作。負責城市平都大道、名山大道、河北步行街等日常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聯繫市政監察大隊、鄉鎮市政中隊。
廖俊海(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