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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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種植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2、 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管理和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4、 研究制度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業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5、 研究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山草坡,宜農灘涂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6、 制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點農業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業科技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 按照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監督指導農業執法工作。
8、 組織農業涉外事務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國際農產品市場。
9、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農業局職責,農業局機關內設5個股。
1、人秘股
協助局黨組、黨支部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發展黨員及黨員教育管理,做好乾職的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公務員考核、檔案管理及農業涉外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局屬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及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機關後勤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工作及其他管理工作。
2、計財股
制定農業生產發展規劃及指導性計畫;負責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和機關人員的勞資工作;負責會計報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和開展財務檢查、審計監督;負責指導農村財務管理、農業系列開發。
3、科技教育股
負責全市農扶推廣的指導工作;負責市、鄉村農技推廣人員的技術培訓及農村教育工作,組織農業科技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農業技術標準及農產品質量監督、認證工作;指導農村能源環保建設工作;參與農業項目的申報實施。
4、市場信息股
負責掌握農業生產動態、分析農業生產形勢;負責農業產業化服務指導工作,著力培植專業市場,積極扶助農業龍頭企業發展,搞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村市場信息的收集與發布,搞好調查研究,抓好農業部“一站通”工作;參與農業發展規劃及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工作。
5、綜合執法股
宣傳貫徹執行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導農資市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及植物檢疫等工作;負責農業生產安全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臨測和監督執法工作,對農是品使用的化學商品殘留進行監測;維護農業技術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另設紀檢(監察組),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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